英国首相斯塔默到北京的第一天, 没去吃火锅,也没去吃北京烤鸭, 而是直奔三里屯的“一坐一忘”云南菜馆。这馆子早被吃出名了,在他之前,好些国家的元首来过。 斯塔默走进馆子时,门口的风铃叮当作响。穿白族服饰的服务员笑着迎上来,他没看菜单,直接说“要你们这儿最地道的”。靠窗的位置能看见三里屯的街景,玻璃墙外行人来来往往,穿西装的、戴耳机的、举着相机拍照的,热闹得像打翻了的调色盘。 先上的是菠萝饭,糯米裹着菠萝的甜香,上头插着片薄荷叶,斯塔默用勺子挖了一口,眉头挑了挑——这甜味里带着点酸,比他想象中清爽。旁边的随行人员正举着手机拍,他摆摆手“别拍了,先吃”,自己却忍不住对着那碗饭拍了张照,发了条社交动态,配文“北京的第一口惊喜”。 汽锅鸡端上来时,盖子一掀,白雾“腾”地冒起来,带着股菌子的鲜。斯塔默盯着那锅汤看了半天,服务员笑着说“这鸡得蒸够三小时,汤里就放了点姜和菌子,别的啥都没加”。他舀了一勺,刚抿了口就眼睛一亮,没等翻译开口,自己先说了句“鲜得有点不像话”。 同桌的人正聊着中英贸易,他却指着桌上的水性杨花问“这菜名挺特别,水里长的?”服务员说“是泸沽湖的菜,得清水煮才好吃”。他夹了一筷子,脆生生的,带着点湖水的凉润,突然笑了“你们给菜起名真有意思,不像我们,土豆就是土豆,胡萝卜就是胡萝卜”。 旁边桌坐着几个年轻人,听见这话笑出了声。一个姑娘举着手机说“首相先生,您尝尝这个乳扇沙琪玛,云南的奶味零食”,斯塔默接过来咬了一口,奶香味直往鼻子里钻,他冲那姑娘举了举手里的沙琪玛“谢了,这比伦敦的太妃糖有劲儿”。 吃到一半,他起身去看墙上的照片。好多张都是各国元首在这儿吃饭的样子,有的举着酒杯,有的对着菜比划,表情跟他现在差不多,有点惊讶,又有点满足。墙角的架子上摆着云南的小物件,扎染的布、木雕的鱼、还有个竹编的小背篓,看着就像从云南老乡家里搬来的。 随行的人催着说“该去下一个行程了”,他点点头,却又回头看了眼桌上的菜。汽锅鸡的汤还在冒热气,菠萝饭的甜香混着菌子的鲜,在空气里缠成一团。他突然觉得,比起西装革履的宴会厅,这种带着烟火气的馆子,好像更能让人记住一个地方的味道。 走的时候,他让助理打包了份乳扇沙琪玛,说“回去给我家孩子尝尝”。门口的风铃又响了,服务员笑着说“欢迎下次再来”,他挥挥手“肯定来”。 街上的风带着点凉,斯塔默揣着那包沙琪玛,突然琢磨出点意思——所谓地道,大概就是不装腔作势。就像这云南菜,不用浓油赤酱,清水煮、大火蒸,反倒把食材本身的味儿全亮出来了。不像有些饭局,菜端上来挺花哨,吃半天记不住啥味。 路过火锅店时,他往里瞅了眼,红彤彤的锅底冒着泡,热闹得很。但他没后悔先来这云南菜馆,就像有人爱火锅的热辣,有人就爱这口清清爽爽的鲜,没高低,全看合不合胃口。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