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晨驾车发生事故后肇事逃逸,让助理顶包。个中事情很不简单,并不是单纯的顶包和肇事

元芳有想法 2026-01-29 21:43:55

金晨驾车发生事故后肇事逃逸,让助理顶包。个中事情很不简单,并不是单纯的顶包和肇事逃逸,其中有三个问题值得追问: 一是肇事逃逸后,保险公司在调取监控时,发现驾车者并非助理,而是金晨本人,于是就报了案。不过,在接下来处理事故时,金晨要求保险公司撤案,保险公司“经过考量”后撤了案。这个所谓的“考量”,是基于什么原因,需要好好查一查。 二是保险公司在调取监控后报案,说明交警当时也了解到了这个真实情况,但他们为何还让金晨和保险公司“私了”呢?像这种明显违法的问题,既然交警掌握了实情,那么不是一句“撤案”可以私了的。 三是金晨肇事逃逸,是不是只是顶包逃逸那么简单。她存不存在酒驾,或者其它服用后的驾驶行为呢?但从交警的处理来看,显然已经错过了检测,也只能认定是顶包和肇事逃逸了。万一,我是说万一,金晨在驾驶前服用了某种违禁物品,是不是等于脱了罪? 所以,在这个事件当中,除了要问罪金晨,以及知情不报的经纪人、顶包的助理之外,更应当好好查一查处理该事故的交警,以及“私了”撤案的保险公司。 如果不是知情人透露,这个事情就盖过去了,而金晨也就逃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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