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到底!”2025年12月,湖南湘乡,一男子当地医院做完包皮手术后输液时,竟无意间发现护士给自己所输的碳酸氢钠注射液,有效期竟至2025年10月,已过期整整两个月!可医护人员的却说不会致命,只是药效差一些。网友:打针不就是为了药效吗? 在2025年12月,湖南湘乡的一家医院病房里,输液管的点滴声本该是42岁周先生术后恢复的节拍器。但当他无意间扫过床头那瓶正在通过静脉流进身体的碳酸氢钠注射液时,背脊却窜上一股凉意:瓶身标签上的有效期赫然印着“2025年10月”。 这意味着,在这条维系健康的透明管道里,此刻流淌的是早在两个月前就已宣告“死亡”的化学液体。 当周先生按下呼叫铃,原本以为会等来一场诚惶诚恐的道歉,没承想却撞上了一堵“医学解释”的软墙。赶来的医护人员看了一眼日期,语气平淡得像在谈论天气:“这是冲洗类的药物,就算过期了也没什么坏处,无非是药效差一点。” 这句话不仅违背了常识,更是在挑战医学伦理的底线。在他们的逻辑里,只要“不死人”,过期的药就依然是药。然而身体是诚实的,也是从不撒谎的。输液结束后,周先生身上冒出了成片的红疹,剧烈的瘙痒感像是在替被轻视的免疫系统发出抗议。 更讽刺的一幕发生了:为了证明自己在一家医院受了害,周先生不得不拖着术后虚弱的身体,跑去另一家医院“验伤”。检查报告上的“轻微过敏”四个字,成了戳穿那套“无害论”最有力的回旋镖。 既然身体遭了罪,赔偿本是理所应当的商业逻辑。周先生列出了一张50,000元的单子,涵盖了医疗费、误工费和作为一个人被随意对待的精神损失。 但在医院管理层看来,这是一笔不划算的买卖。他们摆出一副“人道主义”的姿态,把价格砍到了8,000元,并且祭出了危机公关中常见的“防御盾牌”——举证责任倒置。 负责人要求周先生自行提供身体受损的医学依据,否则免谈。这一招通常很管用,它利用普通患者在专业鉴定上的弱势和对繁琐程序的恐惧,往往能把大事故“磨”成小纠纷。 但这次,他们显然低估了对手的决心,也算错了这笔账。 就在今年1月,这场博弈迎来了戏剧性的转折。被医院的傲慢彻底激怒的周先生,做出了一个让院方始料未及的决定,他撤回了所有的经济赔偿诉求,转身走进了当地卫健部门的大门。 这一步棋,直接将原本处于民事纠纷层面的讨价还价,升级为了行政执法的公权介入。当受害者不再追求金钱利益时,医院手里握着的“谈判筹码”瞬间作废。 随着卫健执法人员的入场,那瓶过期注射液的性质也从“药效差点的药”,回归了它在《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中原本的名字——“劣药”。摆在医院面前的,不再是区区几千元的差价,而是涉嫌违法使用劣药的行政调查,以及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巨额罚款。 不仅如此,医院苦心经营的品牌信誉,也在这次“为了省点库存成本”的算计中轰然崩塌。从试图用8,000元打发了事,到如今面临执法部门的雷霆手段,这家医院用最昂贵的学费,复习了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在医疗安全这条红线上,从来就不存在什么“讨价还价”的余地。 参考信息:澎湃新闻. (2026-01-27). 湖南一男子做完包皮术后被输过期注射液,医院工作人员:没有坏处的,当事人:现在只想曝光此事,不需要医院赔偿,卫健执法部门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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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岁的老男人切条毛包皮哦?吃饱没事做还是什么哦?长了42年的东西说割就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