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唐山菜刀队被枪决时的场景令人震惊。这些年轻人因犯罪而被判处死刑,他们的脸上流露出恐惧和不安的神情。然而,在法律面前,他们没有借口可以逃避惩罚。 刘洪明出生于1956年,地震中幸存,但原工作单位崩塌,他开始与小团体偷窃维持生计。到1980年,他拉拢数十人在古冶区和林西矿区活动,使用菜刀作为武器拦截运煤卡车。潘某在1982年组建另一伙人马,专在公路上抢劫货车。徐某领导的队伍则在开滦矿区出没,针对援建工人下手。这些头目年龄在20岁上下,背景类似地震后无固定收入,通过暴力手段获取现金和物资。他们的活动范围覆盖多个矿区,总人数从数百扩展到上千,分成几股势力各占地盘。成员背军绿色挎包,在街上成群巡行,向商贩索要钱财,向妇女伸手要零钱,向工人征收过路费。 菜刀队形成于地震后的社会真空期,当时物资短缺,管理滞后,一些无业青年三五成群起初只是小偷小摸,后来演变为公开抢劫。菜刀成为首选工具,因为易得且便携,能有效威慑受害者。他们拦阻运煤大卡车,搜查司机身上的现金和烟酒,一次行动可涉及几十辆车。受害者中有人被砍伤致残,有人被打到不敢再来唐山工作。整个城市居民对菜刀队闻之色变,市场上的菜刀一度脱销,不是用于烹饪而是自卫。派出所难以应对,因为成员众多且胆大,甚至敢到警局闹事。受害者被砍后往往自行就医,不敢报警,以免遭到报复。他们的行为包括抢劫、故意伤害、强奸和杀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援建项目因工人被堵而延误,商贩不敢大声吆喝,妇女避免单独外出。 1983年初到夏季,菜刀队的活动达到顶峰,刘洪明一伙在公交车上收保护费时,遇到解放军战士刘福云干预,当场将其砍成重伤。此事上报中央,性质恶劣,成为严打的导火索。中央决定从唐山入手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1983年8月,公安和武警联合行动,一夜抓获43名骨干,刘洪明被从床上拖走时还持有烟卷。随后几天,总抓捕人数达600多人。审讯中,证据堆积如山,涵盖多项重罪。法院快速判决,50多名罪大恶极者判处死刑。枪决执行于郊区矿场,围观群众众多。执行后,唐山治安改善,刑事案件下降。 严打行动从1983年8月开始,为期三年,全国范围内摧毁犯罪团伙76100余个,缴获枪支18900多支。唐山作为首战地,菜刀队被彻底瓦解。商贩恢复街头叫卖,工人加班至深夜,妇女外出增多。菜刀回归厨房,军绿色挎包成为普通用品。全国刑事案件数量大幅减少。被枪决的50多人中,包括刘洪明、潘某和徐某,全数死亡。剩余涉案者多数判有期徒刑或劳教。唐山城市活力恢复,夜晚街道行人渐多,市场交易秩序重建。严打第一战役至年底结束,战果包括逮捕102万多人,判刑17.4万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