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密,一30岁女子与22岁小伙发生关系后,表示想要结婚,但小伙未同意。3个月后,女子发现自己怀孕了,于是再次提起想要结婚,可小伙却以年龄小为由,不同意结婚,还劝说女子去流产。女子把孩子拿掉后,气得将小伙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5000元,可法院的判决让女子十分不满。(来源:深圳新闻网) 事情最早发生在2025年4月,杨某在郑州加入了一个名为脱单微信群的交友群,本意是想找个靠谱对象安稳过日子。 她那年30岁,身边人都开始催婚,亲戚朋友见面不外乎就是一句你怎么还没结婚,心理压力大,加上年纪上有点急,就想尽快把婚事定下来。 刘某是她在群里认识的男孩,是本地人,说话讨巧,才22岁,但长得年轻阳光,聊起来也有趣,两人越聊越投机,很快加了微信单聊,又约出来见了几次面。 按她的说法,那段时间感觉天都亮了,有人陪着聊天,有人说愿意照顾她,她就动了心。 刘某对外看上去也挺主动,对朋友说的多半是找个女朋友玩玩,没想到对方这么认真。 两人认识没多久就发生了关系,相处模式也更像是半同居状态,大多时间待在一起,杨某开始规划未来,想着早点结个婚稳定下来。 可一提到结婚,那边的态度就变得敷衍,说自己还小,不想太早被牵绊住,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每当说到婚姻,刘某就转移话题,低头看手机或者找借口离开,避而不谈的方式,让人一眼就看出他没打算认真。 到了7月,杨某发现月经推迟,去医院一查,果然怀孕了。 对她来说,这像是一个机会,有了孩子,也许就能促使男方承担责任,一起走到未来。 带着检查报告,她再次找刘某谈结婚的事,话语带着试探和期望,等来的却是一通拒绝,理由还是那一句,我还年轻,不想结婚。 刘某这次态度比之前更明确,还加了一句说不适合生孩子。 他反复劝杨某放弃,说一个还没准备好的家庭生下孩子不会幸福,还说他可以出点费用支持流产,希望她不要再纠结感情的事情。 杨某开始还犹豫,心里挣扎了几天,一方面是年纪和身体的无奈,另一方面又是现实的冷漠。 她找闺蜜哭诉,对方直接点醒她,说人家就是玩玩的,你是认真的,你怎么可能赢。 在长期劝说下,她最终妥协,独自去医院做了流产手术,费用共计3600元。 手术做完后,身体虚弱,心理也遭受重击,那种从希望跌到绝望,再被冷冰冰地对待的情绪,一般人真的很难熬过去。 更让她难受的是,流产之后刘某基本断了联系,说要出的钱也没再提,要人不见人,消息也不怎么回。 直到杨某彻底清醒,知道这段感情注定没结果,也意识到自己受到了伤害。 她不是专业维权的人,但觉得不能就这样吃亏,于是整理了病历诊断、聊天记录和转账截图,把刘某告上了新密法院,起诉他赔偿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还有最重要的精神损害,总共提出45000元。 开庭那天,刘某也到了,话不多,只交代发生关系是双方自愿,不存在胁迫或者承诺,他说什么结婚是聊天说说而已,还说流产也是杨某自己同意的。 法院最终作出判决,认定两人确实是恋人关系,亲密行为是自愿的,怀孕是共同行为的结果,流产也不是强迫或者欺骗产生的。 精神损失的部分法院没支持,认为没有侵权成立基础,剩下的包括医药费、营养费、恢复期间造成的误工损失,法院核算后认为应赔1.75万元,按公平原则由双方平摊。 刘某此前转了200元,法院最终判他再支付8500多元,作为合理补偿,这部分属于民事层面的分摊,而不是任何形式的惩罚。 判决后,杨某没有当场说话,但之后向媒体表示,这个结果她很难接受,因为钱只是其次,真正让她难过的是感情的背叛和现实的无情。 从法院角度来看,这是一起典型的恋爱纠纷,没有明显的违法情节,只能按照已有证据结合公平原则处理。 可站在当事人角度,每一步都有痛感,每一次妥协背后藏着情绪的坍塌。 生活里像这样的事不少,只是很多没有走到法庭,很多人吃了亏也只能悄悄忍下来。 年轻人谈恋爱要想清楚底线,看得懂人心,别一味相信语言,要看行动。 成年人之间的感情,不能太天真。 一旦涉及身体、经济甚至法律,造成的伤害远不是一纸赔偿能解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