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嫌不够丢人?”北京,一男子和一女同事去库房核对物资,男子趁女同事不备,跑上前“亲”了女同事一口,女同事恼羞成怒,转身就报了警,事后,男子被拘留5日,出来后,公司就把男子开除了,男子不服,将公司告上法庭,并索要168446.52元的赔偿,法院判了! 事情发生在一家北京的企业里,涉及的男员工叫朱某,岗位是运营管理,入职时间不长,是2023年国庆节前后录取的正式员工。 从履历纸面看,朱某此前表现一直中规中矩,上班守规矩,任务完成得也算可靠,领导对他的评价还不错,并没有特别明显的问题。 直到2025年春节刚过,这个一直看着规规矩矩的员工,突然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始料未及的事情。 公司规定春节收假后按时返岗,朱某那天正好来上班,他的一位女同事联系他,说需要两人一起去库房核对库存,清点月度物资,并请他作为记录见证,朱某答应了。 两人进入库房,环境密闭狭小,平时人迹稀少,那天也没有摄像头之外的第三人在场,只有堆放整齐的物资台账和一排排货架。 女同事低头查看数据、清点数量,翻着手里的表格写写画画,全然没有察觉朱某那边有什么异动。 就在这个过程中,朱某突然靠近,还没等对方反应过来,直接亲了女同事一下,没有任何预兆,也没有任何征求意见。 面对这一举动,女同事完全懵住,对方当场辩解只是开了个玩笑,这没有平息她的愤怒。 女同事毫不犹豫地掏出手机报警,警方很快到场处理,调取了当天的监控视频,查看证人证词,并记录了当事人双方的口供材料。 监控画面显示全过程,证据清晰明确,最终警方给予朱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理结果,明确认定其行为属于猥亵范畴。 朱某在拘留期满走出看守所时,原以为事情告一段落,但回到公司没多久,人事部门立刻找他约谈。 约谈记录上,他亲口承认了当天发生的事情,还写下了详细内容,落款签字,态度看上去确实没有抵赖。 当天公司就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函》,决定立刻终止与他的雇佣关系,不再发放任何补偿,依据的是公司管理制度中的明确条款。 根据公司内部早已公示的规定,任何员工一旦被行政处罚,特别是被拘留,属于重大违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且不予经济赔偿。 尽管这一制度在入职时有签字确认,但朱某依旧不服,坚称自己虽然行政拘留了五天,但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按法律来讲公司就不该与他解约。 接下来他走上了维权路,先是提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偿自己16万余元损失,仲裁委全面调查后,驳回了他的全部请求。 他不甘心,又一纸诉状将案子推进法院,进行民事起诉,仍然要求这笔赔偿金,认为公司违法辞退。 法庭上,朱某辩解说自己当初签所谓规章制度时只是走流程,具体内容根本没认真看,不该被认定为确实知情。 另一个说法是他已经接受了拘留处罚,公司再进行开除决定,属于重复惩罚,不符合劳工法精神。 法院方面则坚持认为,他不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还严重触犯了公司内部明文规定,包括触犯职场秩序基本底线。 最终法院认为,公司解聘程序合法,规章制度合理完整,朱某的行为构成对办公环境和女员工人身权益的双重干扰,不适合继续工作。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确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违法律,不违反程序,不需要支付朱某任何赔偿,不支持其168446.52元的诉求。 事情到这一步,基本尘埃落定。 从案件整体过程可以看出,职场中的灰色边界正在不断收紧,任何试图以玩笑的名义掩盖侵权行为的做法,早已不是逃避责任的遮羞布。 一名员工在公共岗位上的一念冲动,最终演变成了一整个职业生涯的终结,也正好证明了每一个不当行为的背后,都会有法律的清算在等着。 信息来源:陕西都市快报2026-01-29——《近日,北京某公司库房内一名男员工“亲了下”同部门的女同事,因此以猥亵罪被行政拘留……》





用户27xxx38
估计长得不帅。如果长得帅你不亲她,她说你不解风情。如果长得丑你去亲她,她说你耍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