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男子和前妻离婚一个月后,前妻去世,男子得知前妻立下多份遗嘱,将3家公司

霁雾阙任 2026-01-31 15:50:56

广东深圳,男子和前妻离婚一个月后,前妻去世,男子得知前妻立下多份遗嘱,将3家公司股权遗赠给了一个异性朋友,并指定朋友为2个女儿的监护人。前妻还把3000万财产留给了2个女儿,但是2个女儿要到22岁才能继承房产,前妻没有给她母亲留下任何遗产,只给她弟弟留了一套150万的房子,他觉得遗嘱不符合常理,将朋友夫妻告上法庭,结果让他傻眼。 深圳发生的这起遗产纠纷案,真是把“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演绎到了极致,这事离奇得很,男主角张先生刚跟前妻蒋女士离婚才一个月,前妻就因为卵巢癌走了。 可张先生还没来得及料理后事,就被三份遗嘱给整蒙圈了,前妻名下3家公司的股权,一股脑全给了个异性朋友,两个亲闺女的监护权,也指定给了这个外人。 而作为俩娃亲爹的张先生,还有孩子亲姥姥,几乎是啥也没落着,张先生一气之下把对方告上了法庭,结果却输了个彻彻底底。 张先生是个学霸,博士学历,还是某211大学的特聘副教授,2017年,他和蒋女士登记结婚,这是蒋女士的第三次婚姻,婚后两人有了两个可爱的女儿,但这日子过着过着就过不下去了,2023年,俩人正式办了离婚。 按那会签的离婚协议,张先生其实是占了大便宜的:深圳的3套房子、惠州的1套房子全都归他,外加230万的补偿款,林林总总算下来怎么也有一千多万。 当时说好了两个女儿归蒋女士带,张先生不用掏抚养费,本以为这就是终局,两人两清了,谁承想一个月后噩耗传来,蒋女士去世了。 更让张先生目瞪口呆的是前妻生前留下的三份遗嘱,早在离婚前一个多月,蒋女士就做了公证,把自己名下三家公司的股权全送给了一个叫王先生的人:这人是她生意上合作了15年的伙伴,也是公司的负责人。 离婚前一天,她又亲笔写了份遗嘱,指定这个王先生当俩闺女的第一监护人,自己的表妹当备胎。 临走前几天,她还补了一份,让王先生的老婆卢女士来当遗嘱执行人。 这遗产分得,在张先生看来简直匪夷所思:那价值3000万的房产和存款倒是留给了俩闺女,但有个硬杠杠,得等孩子满22岁才能继承,这之前由那个卢女士代管。 蒋女士的亲弟弟只分到了一套价值150万的房子,而亲妈居然一分钱都没给留。“我是孩子亲爹啊,我又没死还能养孩子,凭啥监护权给个外人?公司股权全给异性朋友,亲妈都没份,这遗嘱肯定有猫腻!” 张先生越琢磨越觉得不对劲,还翻出了所谓的“铁证”:蒋女士生前精神不太好,2017年街道办还给他发过那个“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贴”,医院病历上也写着,从2015年到2022年,她去看了12次病,被诊断过焦虑抑郁、双相情感障碍啥的。 张先生就咬定,前妻立遗嘱的时候神志不清,这遗嘱根本不能算数。 到了2025年,张先生带着俩闺女的名义把王先生夫妇告了,他的诉求很直接:要么把三家公司的股权过户给我,要么给我380万的股权收益,另外,每个月还得给10万多的抚养费、3.8万的房贷,还有那个什么2.2万的监护风险费,一直给到孩子成年。 他觉得,既然蒋女士把股权给了王先生,那肯定附带了养孩子的条件,现在王先生没养孩子,股权就得吐出来。 张先生本来以为自己稳赢,结果等来的却是一盆冷水,今年1月,法院的判决书下来了,直接把他的诉求全驳回了,还得自掏腰包付诉讼费,法院的理由硬邦邦的:蒋女士的遗嘱合法有效。 她在遗嘱里说“希望王先生照顾孩子”,那只是个美好的愿望,不是法律上的强制命令,送股权和指定监护人那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 至于张先生质疑的“神志不清”,法院也查得门清:蒋女士立遗嘱的时候明确写了自己脑子清楚,结合病历和公证处的记录,根本没法证明她当时是糊涂的。 按照《民法典》的规矩,只要遗嘱是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又没啥违法的硬伤,那就得算数,不过法院也说了,张先生毕竟是亲爹,监护权还是他的,支持他把惠州的房子过户过来,但公司股权那是一点儿没给。 现在张先生还是不服,嚷嚷着要继续上诉,这事在网上也是吵翻了天。有人骂张先生贪得无厌,离婚都拿了一千万了还要抢股权,也有人觉得蒋女士这遗嘱确实透着股怪劲,亲妈都不给留点,全给异性朋友,很难不让人瞎想。 但懂行的人都说: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只要遗嘱形式合法,就得尊重逝者的意愿,你觉得不合理没用,法律只认证据。 说白了,这事的核心就是大家对“遗嘱效力”理解不一样,蒋女士虽然把身后事安排得让外人看不懂,但只要没证据证明这遗嘱是假的或者是被逼的,法律就会支持。 张先生想翻盘,光靠嘴上喊冤可不行,得拿出实锤证据来,一场离婚,一场离世,最后闹到公堂之上,最可怜的还是那两个啥都不懂的孩子,真心希望这事能早点完结,别给孩子心里留下阴影。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浪涨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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