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这个案子,真的看得人后背发凉!为了出国留学凑钱,亲生女儿居然要把半身不遂的亲爹逼上绝路。 法庭上还指着悉心照料父亲的亲姑姑,强硬喊着必须搬走,只因为房本是她6岁时爸妈给她登记的名字,如今倒成了拿捏亲爹的尚方宝剑。这哪是去留学深造,分明是去修魔啊,连最基本的人味儿都丢得一干二净! 要知道这房子本是父亲出资购买,父亲脑梗开颅后二级伤残无房可住,姑姑是心疼弟弟才留下照顾,她倒好,不管父亲死活只盯着卖房换学费。 简直凉透人心。万幸法官没惯着这种白眼狼,直接驳回全部诉讼请求,这几个字太提气,狠狠打了这姑娘的脸! 我始终觉得,父母给孩子留房是留底气不是留利器,物权再清晰也抵不过赡养义务和公序良俗,精致利己从来不是本事,不懂感恩、不顾亲情的人 读再多书也难成正人。法律既要讲证据更要守良心,这判决不光是给这姑娘敲警钟,更是告诉所有精致利己者:别拿权利当借口丢了人伦,亲情不是可以随意舍弃的筹码。 试问连生养自己的父亲都能狠心驱赶,这样的人就算留学归来,又能担起什么责任?大家觉得,家庭教育里,比起成绩和前途,是不是更该教孩子先懂感恩、有良心?来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