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子临终留3000万给女儿、赠股权给友人,前夫起诉竟败诉?2023年4月,广

长老分享 2026-02-01 16:06:47

深圳女子临终留3000万给女儿、赠股权给友人,前夫起诉竟败诉?2023年4月,广东深圳蒋女士因卵巢癌离世,一份公证遗嘱引发的财产纠纷,让人性与法理的博弈浮出水面。 (文章内容个人观点无任何不良引导) 蒋女士病重期间,早已看透世事无常,心中最牵挂的是两个尚未成年的女儿。为给孩子的未来筑牢保障,也为报答挚友王先生的雪中送炭,她特意通过公证立下遗嘱:名下约3000万元财产悉数留给女儿,支撑她们成长与教育;手中三家公司的股权,则无偿遗赠给始终照料自己的王先生。这份遗嘱经公证机关认证,字字皆是她深思熟虑后的心愿,更是对真情的回应。 前夫张先生在蒋女士离世后,突然提出异议。他声称自己作为孩子生父,理应分得部分遗产,还质疑王先生无权获得股权,一纸诉状将两名女儿和王先生告上法庭,要求推翻遗嘱重新分割财产。可谁都清楚,蒋女士与张先生早已离婚,过往的情感纠葛让她不愿再与前夫有财产牵扯,而王先生在她患病期间忙前忙后,处理家事、打理公司,这份情谊远超普通朋友,遗赠股权本就是情理之中。 法院审理时,对遗嘱的合法性进行了严格核查。公证流程完整规范,蒋女士订立遗嘱时意识清醒、意愿明确,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驳回了张先生的全部诉求,认定遗嘱合法有效,3000万财产归女儿所有,股权由王先生依法继承。这一判决,既守住了法律的底线,也尊重了逝者的意愿。 “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钱财面前最见人心。蒋女士的遗嘱,是母爱最深沉的表达,也是对真挚友谊的回馈。婚姻或许会终结,但父母对孩子的责任不会;利益或许诱人,但不能凌驾于真情与法律之上。张先生的诉求,既违背了逝者遗愿,也忽视了孩子的切身利益,败诉实属必然。 这场纠纷也给世人提了个醒:公民有权通过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公证遗嘱更是具有极强的法律效力。尊重他人的财产处置权,珍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才是立身之本。金钱终会散去,唯有真情与正义,方能长久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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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灰烬。

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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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0:56

前夫不照顾生病前妻,人死了想来占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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