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认定战争时期被非法掠夺的首批18件文物,要求日方6个月内移交,逾期将依国际法

侯成细星揽 2026-02-01 21:40:58

中方认定战争时期被非法掠夺的首批18件文物,要求日方6个月内移交,逾期将依国际法启动后续程序。 中方明确表态,若日方逾期未履行移交义务,将依据国际法启动后续所有维权程序,绝不姑息、绝不退让。 当这份标注着清晰六个月期限的外交文件,正式递到日方相关部门手中时,一场持续了上百年的文物追索之路,彻底告别了以往“呼吁协商”的温柔框架。 过去这么多年,中方为了追回流失海外的国宝,多次以温和姿态与日方沟通协商,希望日方正视历史、主动归还。 可日方始终敷衍了事,要么以“年代久远”为借口搪塞,要么用“皇室私产”的说辞推脱,从未真正正视过自己当年的侵略行径,也从未认真回应过中方的合理诉求。 很少有人注意到,此次中方点名的这18件文物,每一件都带着闭环完整的证据链,不存在任何争议和模糊空间。 这18件文物里,既有重达9.5吨、被誉为“东北归属中国活化石”的唐鸿胪井碑,也有商代亚丑方鼎、宋代摹本《五牛图》等珍贵国宝,每一件都承载着中华千年文明,每一件都记录着当年被掠夺的屈辱历史。 中方此次整理的证据链,涵盖了日军当年的搬运清单、港口记录,还有日方海军大臣亲笔签署的交接备忘录,甚至连当年运输文物的军舰航线、负责人姓名军阶,都一一对应、有据可查。 这些证据大多来自日方自己留下的官方文件,如今全都成了反驳日方推诿说辞、证明文物归属的最有力依据。 咱们这次的做法,早已不是单纯要回这18件国宝那么简单,背后藏着更深远的意义,也彰显着中方的底气与实力。 首先,这是对历史的正视,更是对当年被侵略、被掠夺历史的铭记。每一件流失文物,都是当年日方侵略中国的铁证,追回它们,就是要让日方正视自己的罪行,不允许任何美化侵略、篡改历史的行为。 再者,这是中方文物追索战略的重大转变,从以往的被动等待、温和呼吁,转向如今的主动出击、精准维权。 2024年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中方对流失文物的追索权不受任何时间限制,这为此次行动提供了坚实的国内法支撑。 同时,中方此次援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相关公约和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公约,用国际法作为维权武器,让日方再无推诿扯皮的空间。 日方一直宣称,部分文物属于“皇室私产”,可事实上,日本宫内厅本质上属于国家机构,其经费全额来自财政拨款,所谓“皇室私产”的说法,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 中方此次限期追索,也是在向全世界表明,中国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任人欺凌、任人掠夺的国家,如今的中国,有实力、有底气,追回属于自己的一切。 这不仅是文物的回归,更是民族尊严的彰显,是文明自信的体现。6个月的期限,是中方给出的最后机会,也是日方正视历史、弥补过错的唯一途径。 相信中方此次的坚决态度,能让日方看清现实,也能让全世界看到,任何国家都无权占有通过侵略掠夺得来的财物,历史的债务,终究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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