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有网友拿这起事故,说金晨的事儿,个人认为,两件事,还是不大一样的。
第一,陕西这起事故的驾驶员陈某杰在事故中没有受伤,所以他没有离开现场的合理理由,而金晨在事故中伤势较重,满脸是血,确实需要及时治疗,所以,金晨离开现场,符合情理,说得通。
第二、陕西这起事故,违法“顶包”之后,没有及时纠错,而金晨发现助理“顶包”自己后,为避免铸成更大的错,主动撤销了保险公司的报案,并承担了事故的所有损失。也就是说,金晨有事后主动纠错这个情节。
当然,金晨也不是没有错,此前我说过,她唯一的错,就是自我纠错之后,没有及时主动向警方说明情况,让警方把事故报告中的驾驶员信息换成自己(这种情况,既不扣分,也不罚款,更不会被拘留,何乐不为?蠢!)。
申明一下,至于舆论场能否放过金晨,至于警方下一步会不会处罚金晨,和我没有半毛钱关系,今后封杀她也好,不封杀她也罢,我都没有意见。
我只是客观的分析一下两起事故的不同而已。
金晨道歉后为何仍被揪着不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