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嘴就来?海南海口,一85岁老人楼下漏水,导致停电,物业看都没看张嘴就说是老人家

蜜蜂说社 2026-02-02 13:50:44

张嘴就来?海南海口,一85岁老人楼下漏水,导致停电,物业看都没看张嘴就说是老人家里漏的,要求老人赔偿业主住宾馆的费用。老人为自证清白请来装修队进行检测,确定自家没有漏水。可物业不信,坚持让老人赔钱。老人很无奈,自己也是场面人,只要是他的责任就会承担。老人的女儿气的直跺脚,更是花了几万块钱把地板都给砸了,证实家里没有漏水。可物业还是不认,说这代表不了什么!老人的犟脾气也上来了:搞不清楚这件事,我死不瞑目! 苏先生已经85岁高龄了,性格温和,和蔼可亲,年轻的时候他学习成绩很好,以非常优异的成绩考入了一所名牌大学,毕业之后一直从事科研工作。 从单位退休之后,苏先生在家颐养天年,日子过得平平淡淡,可最近发生的一件事情却他有一种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的无力感。 事情的大致是这样的。 苏先生正在家里休息,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突然找上了门,声称苏先生家里漏水,导致楼下业主家中停电。 由于停电的原因,导致楼下部分业主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只能在宾馆入住,物业这次来是想跟苏先生协商一下赔偿的事情。 苏先生听完也感到很愧疚,如果真的是自己家里的漏水给别人的生活带来影响,那么这个责任自己是一定要承担的。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为了搞清楚这件事,苏先生连忙联系一支维修队,对自己家里的水管进行全方面的排查。可维修队把苏先生的家里里外外检查了一番,并没有发现漏水的情况。 维修队的话,让苏先生感到心安,为了破除误会,苏先生连忙去了物业说明情况。 可物业听完却连连摇头,一口咬定就是苏先生家里漏了水。 苏先生感到一阵无语,明明自己已经花钱找了维修队进行检查,确定家里的水管没有漏水,为什么物业就不信呢? 苏先生跟物业的工作人员解释了半天,见物业工作人员始终态度坚决。实在没有办法,苏先生只能打电话给自己的女儿。 女儿知道这件事后也非常的气愤,来到物业解释情况,可任凭苏先生的女儿怎么说,物业就是一个态度:就是你家水管漏的,楼下业主的住宿费一分也少不了! 其实,楼下业主的出租费用并不多,以苏先生的条件,完全有能力拿得出来,不过这笔钱却不能花的不明不白。 既然物业不承认维修队出具的检测报告,苏先生的女儿做了一个无奈的决定。 苏先生的女儿联系到了装修队,把家里的地板全部给砸了,预埋的水管也被清理出来,经过一番详细的检查确定苏先生的家里确实不存在漏水的情况。 虽然苏先生女儿的这一举动花了几万块钱,只要能够证明苏先生的清白,这钱花的也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维修队出具的报告,以及苏先生的女儿请的装修队,都能形成物证和人证。 在他看来,水管都已经挖出来了,确定没有任何漏水的痕迹,这次物业总该相信了吧? 可让他意外的是,就算他把水管全部挖了出来,物业还是坚持自己的说法。 这可把苏先生的女儿气坏了,到底该怎么做才能改变物业的看法? 而苏先生的情绪更为激动,他诚实守信了一辈子,从来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如今80多岁了却被物业给泼脏水。 苏先生更是激动的表示:如果这件事情搞不清楚的话,他死不瞑目! 有人认为,这家物业简直太离谱了,自己不经过调查,就一口咬定是苏先生家里漏了水,哪怕苏先生拿出证据证明物业还是不相信,究其原因,无非就是看老人家脾气好,好欺负。 如果物业如此强硬的态度,给苏先生造成身体上的影响,其责任可是跑不掉的。 要知道,《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已经明确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也有人认为,苏先生楼下的业主全部停电,苏先生家里却没事,物业的怀疑也是有所依据的,另外物业向苏先生讨要其他业主的住宿费,也是履行职责的一种体现。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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