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个天的大谱!北京,某公证处在银行存了1.8亿,需要用钱时才发现,账户内1.8

霁雾阙任 2026-02-02 16:49:58

离了个天的大谱!北京,某公证处在银行存了1.8亿,需要用钱时才发现,账户内1.8亿的本息,仅剩44万。蹊跷的是,5年来,银行对账单显示正常。经查,资金早就被转移了,尽管所有证据都摆在面前,银行却不承认,甚至甩锅涉案职员:已精神失常,且早已失踪,客户经理已离职。公证处告上法庭,一审、二审被驳回,1.8亿资金无处追讨。 最近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桩案子,真是看得人血压蹭蹭往上涨,北京一家公证处,把3.6亿的巨款分批存进了某银行。 这5年里,公证处一直看着银行给的对账单,上面显示本金利息都好好的,结果等到2018年想动用1.8亿买理财的时候,一查账户,好家伙,里面竟然只剩下44万多!那1.8亿的本金加利息,早就被人神不知鬼不觉地转走了。 更让人气愤的是,证据确凿地摆在面前,银行居然死活不认账,还想把责任甩得一干二净,说涉事职员精神失常失踪了,客户经理也离职了,跟银行没关系。 2013年年底,这家公证处为了存公证费,在银行开了个对公账户,接下来的三年里,公证处陆陆续续存进去16笔钱,总共3.6个亿,本来想着大银行安全稳妥,没成想却给自己挖了个深坑。 账户开了以后,银行指派了个叫李某的客户经理专门对接,按理说对公账户对账是很严肃的事,但这银行的服务那是相当“贴心”,客户经理每个季度都亲自上门送对账单。 单子上不仅盖着银行的大红公章,余额、利息算得清清楚楚,每次都标注着“正常”,公证处的财务人员看着这盖了章的正规单据,也就没多想,一直以为钱在银行里躺得安安稳稳。 可谁能想到,这些看着无比正规的对账单,全是假的!早在2014年1月,也就是账户才开了一个月,就有人开始偷偷动这笔钱了。 没有任何公证处的授权,钱被一笔笔划走,转到了九家关联企业,甚至还转到了前分行负责人罗某某和他母亲霍某某的个人账户里,这偷钱的过程持续了整整三年多,公证处居然被蒙在鼓里,一点都没察觉。 直到2017年9月,账户基本上被搬空了,只剩下可怜巴巴的44万多,而银行那边还在按时送假对账单,把这惊天大雷掩盖得严严实实。 2018年6月,公证处看着对账单上显示的1.8亿本息,放心地跟银行签了理财协议,,结果产品到期该给钱了,银行却迟迟不兑付,反复沟通没结果,公证处这才去查账,一查差点吓晕过去,钱早没了,以前的对账单全是伪造的。 这换谁能忍?公证处立马把银行告上法庭,要求连本带利赔偿,算下来得超过2个亿,可到了法庭上,银行的操作简直让人惊掉下巴。 面对司法鉴定结果,32张存款利息回单、19张对账单、理财协议上的银行印章全是假的,连网银开通和账户变更材料上的公证处会计签名也是冒签的,银行居然全盘否认,还抛出了个“神逻辑”。 银行辩解说,以前的分行负责人罗某某精神失常了,人早就跑没影了,对接的客户经理李某也离职了。 这都是他们个人犯罪,跟银行没关系,而且银行还搬出“先刑后民”的说法,让法院先把刑事案件办完再说,想把公证处的民事起诉给驳回去。 最离谱的是,银行明明有内部审核和审计流程,这5年里假对账单满天飞,居然没发现一点异常,硬是把内控做成了摆设。 更让人没想到的是,法院的一审和北京市高院的二审,还真就采纳了银行这套说辞,以“涉嫌犯罪、先刑后民”为理由,驳回了公证处的起诉,这意思就是,虽然你有证据,但你的钱被“晾”在那了,暂时没处讨去。 好在公证处没认栽,一直把官司打到了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最高法的再审裁定终于给出了个公道话。 最高法说得很明确,这案子里的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是两码事:民事上是公证处和银行的储蓄合同纠纷,刑事上是嫌疑人伪造单据、偷钱的犯罪行为,主体不一样,事实也不一样,不能拿刑事案件当借口拖着民事审理不办。 最后,最高法撤销了一、二审的裁定,命令法院重新审理。 这事这才算是有了转机,但直到现在,具体的审理结果还没出来,公证处到底能不能拿回钱、能拿回多少,还是个未知数。 咱们老百姓想想都害怕,连公证处这种机构都能被坑得这么惨,普通人存钱还能有安全感吗?银行不能老拿“先刑后民”当挡箭牌,逃避自己的责任。 大家把钱存银行,图的就是个安心,要是连银行都守不住钱,出了事还各种推诿,那以后谁还敢放心存钱? 这起1.8亿的资金迷局,不仅仅是一起官司,更是给所有银行敲响了警钟:内控绝不能只做表面文章,客户的资金安全那是天大的事。 也希望法院接下来能判得公正,让银行担起该担的责任,帮公证处把损失追回来。 正义不能迟到,更不能缺席,要是让钻空子的人逍遥法外,让守规矩的人吃哑巴亏,那才是真的寒了所有人的心。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闪电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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