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犯傻!河南郑州,单亲妈妈和男子认识没几个月,就帮男子贷款买了一辆车,10多万车贷都在女子名下,车子给男子开,男子说贷款他来还,他很快就把车过户到自己名下。可对方还款1年后,就不还了,女子联系对方,结果对方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女子崩溃:如果时光能倒回,我说什么都不会去做这个傻事了。 2023年,芳女士认识了男子王某,两人认识没几个月,王某就跟芳女士说自己的车被撞了,他要买一辆二手保时捷卡宴来撑场面。 但是他名下有个官司,不好弄车,他就劝说芳女士帮他去分期买车,车他来开,贷款他来还,他很快就会把车过户走。 芳女士心肠软,也没多想就答应了,可没想到,这成了噩梦的开始。 为了帮王某买车,芳女士背了10多万的贷款,要还5年,每月要还2800多,一开始王某还正常还了1年多。 可2026年1月,王某却突然不还款了,芳女士给他打电话,可对方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就跟人间蒸发了似的。 芳女士急得不行,看贷款已经逾期20多天,怕耽误自己孩子,把孩子的前途给毁了,她只能先替王某还了一期贷款,可接下来的10多万债务,她不知道怎么办了。 父母七八十岁了,瘫痪在床,吃喝拉撒全靠她照顾,也帮不上她的忙。 芳女士一边要伺候老人,一边要操心贷款,整个人快崩溃了,她四处打听王某的下落,可对方怎么也联系不上。 她越想越后悔:贷款她得盯着,不能逾期,怕影响孩子。车登记在她名下,万一王某开车出了事,她可能还得担责! 芳女士肠子都悔青了,如果时光能倒回,她说什么都不会去做这个傻事。 她四处寻找王某,希望能将车辆和贷款过户到对方名下,但始终无法联系上王某。 后来还是车行老板帮忙,才辗转联系上王某,王某还说老板跟他说不着。 可老板却问他:人家把你当朋友,帮你背这个贷款,给你发信息你不回,钱你不还,怎么跟你说不着? 王某这时才说自己知道了,年前先给芳女士转2个月的贷款,等过完年,他2026年4月,就把车过户走,并让芳女士再相信他一次。 芳女士也没别的好办法,只能选择再相信对方一次。 从芳女士答应替王某贷款买车开始,她就是被动的。 贷款合同是芳女士签的,银行只会找她要钱,王某耍赖,她就得独自扛债! 如果逾期不还款,银行会起诉她,追究其法律责任,这将影响她的个人征信。 《民法典》第120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现在车子登记在芳女士名下,却是王某在实际使用,王某要是不还钱、不处理违章,甚至开车出了事故,芳女士可能都需要跟着对方,一起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人说,王某说不定早就算计好了,利用芳女士的善良和信任,把债务和风险全转嫁给她。这种行为,往轻了说是没良心。 如果王某一开始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芳女士财物的,还可能构成诈骗。 芳女士作为单亲妈妈,最清醒的应该就是钱,上有老下有小,说什么都不要去帮别人借款。 芳女士的遭遇也提醒我们,别轻易替别人背 债,哪怕是熟人,也得留个心眼:口头承诺没用,白纸黑字写清楚,最好找个律师看看合同。 万一遇到类似情况,别怕撕破脸,该报警报警,该起诉起诉,法律才是保护自己的最好武器! 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