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

天道会酬勤 2026-02-03 01:26:07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一旦通过表决,损失就变成所有业主共同承担。所以在进行表决时,业主需要充分知情。在签订协议条款时,务必理解其中的责任与风险,这个责任是不以房屋产权转移而转移的。若加装电梯涉及隔壁楼住户共有部分的改变或可能影响其使用,如隔壁楼住户的采光、通风等生活权益因加装电梯而受到影响,那这些业主可以被视为利害关系方;还有通行权争议,若相邻楼栋住户需通过加装电梯区域通行,该电梯施工应不影响相邻楼栋原有的通行功能,否则,邻居们也可以提出异议。

0 阅读:0
天道会酬勤

天道会酬勤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