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不行,还欠一些外债,可不可以提前减资?如果公司有权对该类债务不清偿,则公

杨军谈商业 2026-02-03 10:27:42

公司经营不行,还欠一些外债,可不可以提前减资?

如果公司有权对该类债务不清偿,则公司可轻松地利用减资来逃避债务

公司减资的通知义务主体是公司,但是减资决议需要经过股东(大)会作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当公司未尽对债权人的通知义务时,股东和董监高等主体很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减资过程中未及时通知已知债权人,本质上与股东违法抽逃出资的实质以及对债权人利益受损的影响相同,应参照适用抽逃出资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通知债权人的方式为直接通知和公告。对于已知的债权人,应采用直接通知的方式告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不能免除对已知债权人的直接通知义务。直接通知义务是针对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已知的债权人,公告通知义务针对的是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未知的债权人。公告相较于直接通知而言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因而限制公告的适用。

已知债权人的认定。减资决议前形成的债权人以及减资决议产生后变更登记前产生的债权人都属于已知债权人。认缴出资不因减资而加速到期。减资过程中对债权人通知瑕疵导致的后果仅仅是减资对相应权利人不产生效力,减资股东应按照减资前的出资情况履行出资义务,但该股东所享有的期限利益并不因此受到影响,即并不会导致该股东的出资义务直接加速到期。股东的出资义务是否加速到期仍应根据其是否符合加速到期条件予以审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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