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 14岁女孩去零食店,被店员怀疑偷东西,店员直接扣着女孩,女孩感到身体不舒服,让妈妈来陪伴,店员却不允许她联系妈妈,后来女孩自证清白,他们才放女孩走,可女孩被深深伤害,她痛苦地说道:“同学们都在,他们会怎么看我,我要不要跳楼得了!”妈妈为女儿讨说法,店员却报了警。 店员的操作既违法又寒心!商家根本没资格限制人身自由,更别说对方是14岁的未成年,仅凭一个正常的挑货动作就诬陷偷东西,扣人20多分钟还不让联系家长,这不仅是侮辱人格,更是公然违反消法和民法典。青春期孩子本就敏感,众目睽睽下被怀疑,还被同学撞见,这份心理伤害是一辈子的阴影,不是一句误会就能抹平的。 更可气的是家长讨说法时店员还报警,错了还理直气壮,毫无歉意和担当。法律明确规定这种情况可索要精神损害赔偿,道歉只是基础,商家必须为自己的鲁莽和违法付出代价,不然只会纵容更多经营者漠视他人权益,尤其是孩子的心灵。 孩子的尊严容不得半点践踏,你觉得这家零食店除了赔偿,还该受到哪些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