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牟,男子在3年间与一足浴店女技师多次发生关系,而后因为缺钱在与对方发生关系后,持刀抢走对方61万元用于偿还债务及贷款,并让对方给自己写了一张65万元的借条。事后,对方报警,结果男子悲剧了,人财两空,不仅被判退钱,还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5个月、罚金10万元。男子不服,否认持刀抢劫,称涉案61万元是女技师归还给自己的借款,请求二审改判自己无罪。二审法院判了!(来源:裁判文书网、郑州中院) 故事的开始,是在2021年。 侯某去足浴店消费,遇到了胡某,对方手法娴熟,说话也和气,他当时就觉得这人能长期打交道。 有钱的时候,侯某不差事,每次都会在正常服务费基础上给点额外的钱,也从不拖欠。 胡某见他出手大方,觉得也是个长期饭票,便点头答应了他的要求。 两人关系保持了三年,彼此都有所图,一边拿钱,一边买欢乐。 但到了2024年,事情变了味。 侯某的日子过不下去了,信用卡刷爆,欠了一屁股债,连朋友都不愿再借给他。 他知道胡某手里是有点积蓄的,这几年靠自己也攒了点钱,想着也许能从她身上找出路。 他没想着用商量的方式解决,而是动了歪脑筋。 2024年2月1日晚上,侯某照常去找胡某,约她出来。 在车后排,两人照旧发生了关系。 事后,侯某没有像之前那样付钱,而是从旁边掏出一把刀,把刀尖贴着胡某脖子。 胡某吓懵了,没反应过来之前,侯某又拿出准备好的胶带,把她手脚捆了个结实,嘴也封住了。 车子一启动车就冲进夜里,一路往郑州开,胡某就这么被贴在座位上动弹不得。 到了一处偏僻的停车场,侯某用手机凑近胡某脸部,强迫她刷脸、输入密码,把银行卡里的钱一笔一笔全部转走。 总共是转走了58万元。 过程中,她试图反抗,还被侯某用刀划伤了肩膀和背部,再次被重新捆牢。 侯某觉得还不过瘾,给她塞进了汽车后备箱,然后去办自己的事,还顺便去加了油、取了现金。 一整天时间,胡某都被关在里面,直到2月2日快天黑,他才打开后备箱把她带出来。 侯某这时心思已定,打算不止拿钱,还要做个掩护。 先把胡某带回自己家,还让她清洗身体,把衣物处理掉,从头到尾要消除一切痕迹。 2月3日凌晨那天,侯某又转走了胡某卡里剩下的3万元。 然后他递给胡某一张纸、一支笔,看着她写下65万元的借条,而且特地要求落款时间写成2022年。 比真实时间早了近两年。 他还教她在欠条内备注,这65万元是带利的,也就是说像是正常借贷。 写完之后,侯某心满意足,把胡某送出来的时候再三威胁她不要报警。 一旦报警,就让她以后没好果子吃。 胡某表面听从,其实一分一秒都在记住细节。 刚回到住处,她就冲进最近的派出所报警。 警方迅速开始调查,还没等侯某察觉,他就被锁定了位置。 等警察来围堵时,侯某拼死反抗,开车撞破铁栏杆逃窜不成,情急之下更是撞向民警车辆,造成一人受轻微伤。 最终还是没跑掉,被依法带走调查。 面对警方案情,侯某始终狡辩,说这是讨债,说钱是胡某还的借款,说自己行为顶多粗暴,是误会,不是什么抢劫。 为了自证,侯某拿出了那张借条。 不过专家对纸张、笔迹和书写时间进行了鉴定,明确显示墨水形成时间在2023年4月以后。 也就是说,这张65万的借条,是2024年事发现场“临时编出来”的伪证。 警方还调取了两人自2022年以来的银行流水,胡某账户稳定、有存款,并无经济紧张,一般不会主动去借钱。 反观侯某,当时负债累累,经济状况惨不忍睹,根本没有能力出借大额资金。 也没有任何转账、聊天记录可以佐证所谓的债务关系。 除此之外,胡某在反抗时留下了刀伤,经鉴定属于轻微伤;案件现场涉及捆绑、囚禁、限制人身自由等情况都被写入卷宗。 警方讯问过程全程同步录像,侯某多次改口、部分承认关键事实,基本可以坐实作案动机。 法院审理过程中,认定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刀以暴力方式劫取财物,其行为符合抢劫罪全部要件。 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4年5个月,罚金10万元,并责令退赔全部金额。 其中28万元已被冻结,另外13万元被追回,还有剩余部分待执行。 侯某不服,继续上诉,但二审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借条无效,所谓的借贷说法站不住脚,最终维持原判。 侯某本想靠一场伪装过的“讨债”翻身,结果落得人财两空,不仅没偿还债务,还要蹲十几年。 这一案件最令人感慨的是,三年关系积累到最后,只换来一场算计和一纸借条。 就算过去你情我愿,一旦以暴力要求金钱,本质就已经变了,法律对此早有明确态度。 情感不是免死金牌,伪装更掩盖不了犯罪的本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