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街头的一起交通事故,近期在虹口法院落下法槌,判决结果一出,瞬间引爆了网络舆论

上海街头的一起交通事故,近期在虹口法院落下法槌,判决结果一出,瞬间引爆了网络舆论场。这起案件之所以能引发如此大的关注,核心在于“三无”车辆、闯红灯、七旬老人以及高达70万元的索赔请求,这些极具冲突的元素碰撞在了一起,让不少车主感到后背发凉。 事情并不复杂,上海一对七旬夫妇沈某,驾驶着一辆无牌证、无保险、无牌照的所谓“老头乐”电动三轮车,在路口径直闯红灯。此时,李小姐正驾驶轿车正常通过路口,两车避让不及发生剧烈碰撞。车祸导致沈大妈夫妇多处骨折,伤势不轻。随后,老两口将李小姐及其所属公司告上法庭,索赔金额高达70余万元。 这个案子的一审判决结果让很多人“想不通”。法院最终判定,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代李小姐赔偿沈大妈夫妇各项损失共计36万元;李小姐所属公司则赔偿律师费6000元。明明是对方全责闯红灯,正常行驶的一方为何还要掏腰包?这背后的法律逻辑与公众的朴素情感产生了巨大的撕裂。 在互联网的评论区,来自福建的网友“牛吹三千里”直言不讳,获得了956人的共鸣:“这种法院就应该关停。”陕西的“飞翔果果热气球”更是道出了很多人的核心疑惑:“闯红灯是被撞的根本原因,所以,为啥要赔偿?谁弱谁有理?”北京的“循环旅人”也紧随其后,质疑道:“别主张歪风邪气,老头乐能上快车道吗?” 大家愤怒的点在于,违反交通规则的“坏孩子”似乎受了伤就有了理,而遵守规则的“好孩子”却要为别人的错误买单。这种“谁弱谁有理”的判罚导向,是否会变相鼓励行人和非机动车肆无忌惮地违章? 其实,从法律层面客观分析,这并非是简单的“和稀泥”。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交警部门通常会根据违章行为划分主次责任。虽然沈某夫妇驾驶“三无”车辆且闯红灯,理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甚至是全部责任,但在民事赔偿的司法实践中,机动车作为一种高度危险工具,在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事故时,往往需要承担一定的“无过错责任”或减轻责任的义务。这意味着,即便机动车一方完全合规,基于人道主义和法律对弱势群体的倾斜保护,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除非能证明对方是故意碰瓷。 然而,这种法律上的“温情”在现实中却面临着尴尬的执行难题。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36万元,这意味着这笔钱最终还是来自所有车主缴纳的保费池子。车主李小姐虽然没有直接掏这36万现金,但次年的保费上涨是大概率事件,再加上公司支付的6000元律师费,确实是“人在车中坐,祸从天上来”,时间和经济成本都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损失。 这起案件给所有驾驶者敲响了警钟:即便你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道路上面对复杂的路况和不守规矩的交通参与者时,依然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很多网友呼吁“关停法院”虽然是气话,但背后是对现行赔偿机制的不满。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对于“老头乐”这类生产不规范、驾驶者交通意识淡薄的车辆的监管,依然存在漏洞。 如果任由“三无”车辆横行霸道,出了事又因为“弱者”身份让合规方买单,这不仅不公,更是在破坏社会的规则意识。法律的初衷是保护弱者,但不应该成为纵容违法的温床。希望这起36万元的判决,能倒逼相关部门加强对低速电动车的源头治理,也让更多人明白,真正的“弱势”不是在违规后博取同情,而是在规则面前始终保持敬畏。毕竟,只有规则清晰且执行有力,马路上的每个人才能真正安全。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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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建论冰川中探险的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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