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丈夫不顾妻子生理期,欲强行跟妻子发生关系,妻子反抗,却被男子殴打。次日早晨,女子为丈夫做了一锅饭,里面加了毒鼠强,男子吃完后身亡,女子潜逃27年,抓捕归案后,女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女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让她失望至极。 女人叫潘小妹,家在农村,七个兄妹,她是第四个。那会儿大哥和二哥结婚早,为娶媳妇家里欠了不少外债。轮到三哥,说亲的人都开条件要钱,潘家一分钱也拿不出来。于是有人提议换亲,潘小妹就这样被送去邻村吴家,对方妹妹则嫁给她三哥。 那年她才二十四,没有婚礼也没有彩礼,穿着别人送的旧衣裳,站在吴家门口新嫁娘的角色完全没有一丝喜气。进门后没几天,潘小妹就发现这桩婚事根本不是过日子。丈夫吴某整日游手好闲,嘴里骂骂咧咧。 吴某觉得自己吃了亏,看不上这个换来的老婆。只要不顺心就是一顿打,饭做慢了挨说,种个田走慢点,他当众把秧苗筐踢翻,也不管她是不是背痛或手破。 最难熬的是每个月身体虚弱的时候。吴某喝了酒,哪管她愿不愿意,控制不住地强行和她发声关系。潘小妹当时想过忍过去就算了,可接下来一次次发作,她连走路都觉得不自在,浑身疼得睡不着觉。 她试图求助娘家,父母摇头叹气,只说姑娘家出嫁了不能回头,忍几年也就过去了。婆婆更不管,把锅推得干干净净,只一句话:男人发脾气正常。 村里人听见动静,往往把门窗一关,没谁替她说一句公道话。潘小妹一次次咬牙撑着,有时候躲在屋角暗自流泪。那时候,她也曾想过要提着包走人,可真踏出村口的时候想起哥哥换婚才娶了媳妇,她觉得自己根本没有资格走。 一年后,1997年7月26日是个大热天,田里抢插秧。潘小妹刚刚忍着痛拔完半垄秧苗,慢了两分钟,就被吴某踢了一脚,脸上还挨了一耳光。回到家里,腰酸背痛还没缓过来,夜里又被硬拉上床。 她哭着求他放过,却换来更重的殴打。后背被灶台撞得红肿,她做梦都没想到,自己忍了这么久,吴某还会一而再地伤害她。那夜是她彻底断了念头的一晚。她没有哭,也没闹,只在心里反复想着一句话:靠别人没用。 第二天一早她起来烧饭,手脚在抖,从床底摸出的那包毒鼠强像是在燃烧,一点点撒进锅里,饭还是用平时的水淘的,但她多洗了几遍,仿佛这样能洗去那份罪恶。 她另外做了些菜,自己没动锅里的米饭,只看着吴某狼吞虎咽地吃完,一边还抱怨味怪。接下来的事情波澜不惊,吴某开始肚子痛,接着抽搐,家人以为是中暑,还找人来刮痧,送到镇里抢救也没救回来。 夏天热得快,吴某不到两天就下葬了。吴家人起初没多想,直到外地做工的大哥回了家,对弟弟的死感到不对劲,主动报了警。验尸后发现是毒鼠强中毒,潘小妹的嫌疑很快暴露,但她早已带着三百块钱逃出了村子。 她跑了很远,最后在外省一个车站守了几天,被好心人带去做工,从此开始了假身份的生活。她换了名字,结了婚,还生了两个孩子,过上了看似普通的农村日子。 为了不被发现,她从不过多说话,也不看警匪片,躺在床上三更常被梦惊醒——梦见那个赤裸上身的男人倒在灶前,面目狰狞地尖叫。 即便搬了好几次家,换了多份职业,她从不敢这么多年安心,只要听见检查身份证的广播,她就躲起来。做工时被问起家乡,总是避而不谈。每年过节,她不敢主动给娘家打电话,怕对方一句呼喊暴露自己。 她以为逃得够远,警察不会再找上门。可2024年夏天,警方用大数据锁定了她,走进厨房时,她正在摘豆角。当警察喊出她原来的名字时,她只是怔了一会儿,手里的豆角掉了一地,没有挣扎。 在法庭上,她交代得很清楚,说了从换婚开始的点点滴滴,还拿出了那双穿旧的凉鞋,说是当年被打断肋骨后逃跑穿的。鞋面裂了,底也磨平了,却说不出口的苦都藏在里面。 律师为她做了辩护,说她长期受虐,精神受到严重伤害,希望能从轻处理。但法院没有采纳。 一审法院以她投毒手段残忍、潜逃时间太长,认定社会后果严重,判了无期徒刑。她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这场长达近三十年的故事,终以铁窗收尾。这是法律的终点,也可能是潘小妹命运的终点。但让人印象更深的,是一个被家暴压垮的女性怎样失去了生活的出口。 很多人说她该报警,可那年月,那地方,没人教她怎么报警,也没人告诉她还有别的活法。 她的判决最终会进入案卷,也许会被写进教材。但是否能从此让类似的女人实实在在少一点,才是更值得期待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