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男子因为贪图亲嫂子的美貌,竟然趁嫂子午睡的时候进入房间侵犯了她。在跟嫂子发生完了关系之后,男子拿着工具胁迫嫂子,不要告诉别人,嫂子可不傻,立刻就拨打了110。 被抓之后,男子被关了9年,但是这9年里,他内心一直想着要出来办大事。果然,被放出来之后,男子第一时间就是找自己的大嫂算账。 1996年的时候,田永明才20岁左右,心思不正,一直贪图自己大嫂赵某某的美貌,心里早就起了坏心思。当年6月的一天,田永明趁大哥外出办事,看到大嫂在家午睡,就趁机闯进房间,违背大嫂的意愿,对她实施了侵犯。 侵犯结束后,田永明怕事情败露,就拿着工具威胁大嫂,不准她告诉别人,以为这样就能捂住这件事,可他没想到,大嫂一点都不糊涂,知道自己受了委屈不能忍,也清楚田永明的本性,一旦这次妥协,以后可能还会受到伤害,所以等田永明走后,大嫂立刻拨打了110报警,把自己被侵犯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民警。 民警接到报警后,很快就展开调查,证据确凿后,田永明被依法逮捕。 这时候还查出,田永明之前还帮着大哥存放盗窃来的烟草公司薄膜,属于窝赃,而且在他侵犯大嫂的事情败露后,还携带刀具闯进大嫂家,扬言要杀了大嫂,幸好被同村人及时拉开,没造成严重后果,但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未遂)。 最终在1996年9月,法院判决田永明犯强奸罪、故意杀人(未遂)罪、窝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本来法院考虑到田永明有检举立功的表现,对他的窝赃罪从轻处罚了,可田永明一点都不感恩,也不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反而把自己被判刑的责任都推到大嫂身上,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出狱后没过多久,田永明就开始准备报复,他准备好了一把杀猪刀和一把匕首,在2002年11月13日晚上8点左右,趁着天黑,闯进了大嫂赵某某的家里。 大嫂赵某某看到田永明拿着刀闯进来,吓得魂都快没了,只穿着内衣内裤就赶紧开门往外跑,一边跑一边喊救命,田永明在后面紧紧追撵,还不停谩骂,一心想要追上大嫂,对她下毒手。 大嫂跑到大门口的时候,遇到了同村的红岩村副组长刘铭富,刘铭富看到田永明拿着刀追人,立刻上前阻拦。 可田永明被仇恨冲昏了头脑,根本不管刘铭富是来劝架的,对着刘铭富就动了手,拿着杀猪刀连续捅刺刘铭富的要害部位。短短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被田永明捅成了重伤。 之后田永明又继续追撵大嫂,追上后,拿着刀对着大嫂的头面部、腹部等部位连刺数刀,幸好田永明的母亲和三哥听到动静跑了出来,大嫂这才趁机逃走,捡回了一条命。 田永明看到大嫂跑了,又杀了人,知道自己这次跑不掉了,就趁着混乱逃离了现场,逃跑的时候,还把作案用的杀猪刀扔了。 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刻对刘铭富被杀案立案侦查,同年11月15日,田永明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开始了长达20年的潜逃生涯。 而刘铭富因为伤势过重,当场死亡。 这20年里,民警一直没有放弃抓捕田永明,通过各种侦查手段,终于在2022年2月24日,在长沙市长沙县的一个出租房里,将田永明抓获归案,这起跨越20年的案件,终于有了进展。 2022年11月,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田永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案移送的匕首被没收销毁。 可田永明还是不服,提起上诉,还辩解说是大嫂把刘铭富推向自己,刘铭富是意外被刺中的,还说自己当时喝多了,是过失伤人,可这些辩解都没有证据支撑。 按照刑事诉讼法“上诉不加刑”的原则,2025年10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之后法院审查发现,原判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量刑明显不当,于是在2025年10月28日决定启动再审,另行组成合议庭,在2026年1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再审期间,法院查明,刘铭富的伤口是田永明主动捅刺造成的,角度和力度都能证明是故意行凶,田永明的辩解和证据不符,而且他的母亲证实,案发当晚田永明没有喝酒,不存在过失的情况。 法院认为,田永明不顾法律和伦理,侵犯大嫂,被判刑后不思悔改,出狱后不久就再次持刀报复,还杀害见义勇为的刘铭富,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而且他是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罪,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最终在2026年2月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田永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结果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刘铭富的儿子得知判决结果后,当场泪流满面,二十多年的等待终于有了结果,他说等田永明被执行死刑后,会带着判决书到父亲坟前焚烧,告慰父亲的在天之灵。 田永明从一开始的贪图美色、侵犯大嫂,到后来的报复杀人、潜逃二十年,一步步走向了深渊,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这都是他咎由自取,也提醒大家,违法犯罪终将付出代价,遇到事情要冷静,不能被仇恨冲昏头脑,更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