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女孩逛零食店,差点没扛住。 就因为店员的“怀疑”,她哭着扑进妈妈怀里:“同学都在看,我是不是该跳楼?” 那天她和亲戚家女孩付完款刚走10米,被店员拽回——说监控里“亲戚摸了零食又摸包”。查了20分钟,没看到任何偷东西的画面,可店员就是不让走。女孩慌得手心出汗,说“我要找妈妈”,被一口拒绝:“等查清楚!”最后是她自己把书包翻得底朝天,才证明没偷。 回家她抱着妈妈哭了4小时,眼睛肿得像桃子:“同学都看见我被训了,他们肯定觉得我是小偷……”妈妈去零食店讨说法,结果店员反手报了警——仿佛错的是要公道的人。 不是我矫情,14岁的孩子,脸比命金贵。你没证据就把她扣在众目睽睽下,那道“同学的眼光”,比打她还疼。她的“想跳楼”,不是小题大做,是你用“怀疑”把她的尊严踩碎了。 一句“误会”能抵消她的绝望吗?能让同学的眼光变回来吗?《民法典》说能要精神赔偿,但最该懂的道理是:你可以怀疑,但不能用“怀疑”伤害一个孩子的世界。 如果是你家娃遇到这事,你会怎么帮她?评论区聊聊,咱们替这姑娘出出主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