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女子结婚8年后离婚,她和丈夫把房子车子都分配好了,却因为争抢2个尾号66

每日案论 2026-02-05 09:34:09

新疆,一女子结婚8年后离婚,她和丈夫把房子车子都分配好了,却因为争抢2个尾号6666和7777的手机号码,3次闹上法庭,女子认为7777手机号是花6万买的,老值钱了,虽然登记在丈夫名下,但一直她在用,离婚了应该给她,丈夫坚决不答应,案子经过一审二审再审,最后的结局亮了。 2016年,李女士和王先生在亲朋好友的祝福声音喜结连理。 可他们的婚姻只维持了6年,就走到了离婚的地步,谁是谁非都不重要了,既然感情不复存在,那就好合好散,各自安好。 分割财产时,夫妻俩一点矛盾争执都没有,很快达成了一致,他们本以为离婚会进行的很顺利,万万没想到,却因为两个手机号起了争执,甚至撕破脸对簿公堂,而且是3次。 原来,王先生一直用的是尾号6666的手机号,而李女士用的是尾号7777的手机号。 这两个豹子号,都登记在王先生名下,离婚后,他都想据为己有。 但李女士不干了,在她看来,尾数是7777的手机号,是登记在王先生名下不假,但自己一直在用,生活中只要需要手机的地方,都绑定的这个手机号,换号太麻烦。 再说了,凭啥给丈夫呢?手机号虽然在他名下,但却是花夫妻共同财产买的,他不能两个豹子号都要,想得美。 而且,尾数7777的手机号,当初是花6万买的,如今更值钱了,她才不会撒手,要求丈夫过户到自己名下。 但王先生说啥都不同意,他一口咬定,这个手机号当初没花那么多钱,就是给了点好处费,再说了,号码在谁名下就是谁的,哪有给妻子的道理? 夫妻俩为了一个手机号,闹得不可开交,于2024年8月22日对簿公堂。 本来以为两个人通过协议就可以把婚离了,没想到走到诉讼这一步,那正好,一边争手机号,顺便把婚一离,一举两得。 一审法院审理后,一看夫妻俩人确实没感情了,强扭的瓜不甜,在一起继续过日子,彼此都是折磨,同意他们离婚。 可对于这个尾数7777的手机号,两个人针尖对麦芒,谁都不让步,但这个手机号确实在婚姻存续期间买的,不管花了6万,还是一点好处费,也不管在谁名下,既然王先生一直用的6666,李女士一直用的7777,毫无悬念,这个手机号应该由李女士继续使用,毕竟李女士用了很多年了。 所以,一审判决手机号归李女士所有,王先生配合过户。 王先生不服,失去这个手机号,就像在他身上割了块肉一样难受,他又提起上诉。 二审维持原判,王先生继续不服,又提出再审,可结果还是一样。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俩人都有点轴,为了个手机号非要掰扯到底。 但其实仔细想想,法院的判决挺接地气的,谁用了好多年就给谁,毕竟绑定了那么多东西,换号确实麻烦。而且这手机号是夫妻共同财产,总不能全归一方吧。 王先生也真是拧巴,非要盯着登记在自己名下这一点不放,忽略了实际使用情况和公平性。 李女士坚持要号也合理,毕竟花了钱买的,自己又用了那么久,没理由拱手让人。闹到3次开庭,耽误时间又伤感情,实在没必要。 其实俩人要是能退一步,好好协商,根本不至于折腾这么久。 这事儿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别把一些身外之物看得太重,尤其是两口子分开的时候,能让一步就别较劲,不然最后闹得都不好看。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案中,案涉7777手机号是夫妻共同财产无疑,双方争执的核心集中在归属分配上。 法院没有仅以登记在王先生名下为依据判决归属,而是结合两人的使用习惯,最终判定李女士继续使用该手机号。这种判决方式,正是对法条中“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的灵活实践。 一方面,手机号作为特殊的财产形式,绑定了无数的个人信息和社会关系,长期由一方使用后,变更成本极高,判给使用者本人符合“便利生活”的现实需求。 另一方面,王先生已经在使用另一个价值相当的6666手机号,让他将7777号交给李女士,也体现了公平原则,避免出现一方独占全部夫妻共有靓号的情况。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欢迎关注@一案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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