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一觉醒来天塌了。最高法院宣布:自2025年2月1日起,如果已婚的人在外和

小史叔 2026-02-05 15:07:22

“小三”一觉醒来天塌了。最高法院宣布:自2025年2月1日起,如果已婚的人在外和人同居,将夫妻共同财产送人的话,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原配可以追回,法院也会帮忙要回来。   这可不是什么小道消息,而是最高人民法院白纸黑字的新规。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怎么还需要专门宣布?嘿,这里头的门道,可深了。   过去,原配去法院告,要求小三还钱还房,法官判起来心里还得掂量掂量——有的判全部返还,有的判还一半,全国都没个统一说法。现在好了,最高法一锤定音:只要是为养“外室”送的钱财,一分一厘,都能全数追回。   这背后,是一场关于婚姻、财产和公序良俗的深刻正名。   一个备受宠信的伴侣,为何能轻易将家庭多年的积蓄拱手送入?这背后,远非简单的“婚外情”或“道德败坏”所能概括。它更像是在过去某些模糊地带下,法律对“家庭共同体”保护乏力所留下的阴影。而新司法解释,就是一道劈开这阴影的强光。   举个例子的就明白了。王女士,一位四十多岁的普通公司职员,和她丈夫打拼十几年,攒下两套房子,一些存款。日子平静,直到她发现丈夫李先生最近几年经常“出差”,账户上也总有说不清去向的大额转账。   一番煎熬调查后,冰冷的现实摆在她面前:丈夫在外地早已和一位更年轻的女性过起了同居生活,不仅用两人的积蓄以对方名义买了房,还常年转账供养。王女士的世界崩塌了,愤怒之后是绝望:这些钱,这些房,是我们一起熬出来的,凭什么?   在过去,王女士起诉到法院,结果可能充满变数。第三者可能会在庭上哭诉:“这是李先生自愿赠予我的,是他的个人感情表达,你们夫妻感情不好,关我什么事?”   有些判决可能会基于“赠与合同已完成”或“处分自己那一半财产有效”等理由,只判决返还财产的一半。这对于王女士而言,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损失,更是一种法律层面的二次伤害——仿佛她对这个家庭的贡献,有一半被默认许可用来资助她的背叛。   但现在,情况彻底变了。2025年2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直指核心。它明确说了,夫妻一方为了维持与第三者之间的不正当关系,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这种行为因为违背了公序良俗,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注意这个词:无效。不是“可撤销”,是自始就没有法律效力。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那个第三者拿到房子和钱的法律基础,从根子上就被掏空了。王女士不需要再去争论丈夫有没有权利处分他那“一半”,她可以直接主张:这个赠与行为本身是肮脏的、违反社会基本道德的,因此是无效的。法院会支持她,判令第三者将受赠的全部财产,原封不动地吐出来。   你可能会问,那要是第三者狡辩,说这些钱里有一部分是给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呢?这是个尖锐的问题,也是现实中常见的抗辩理由。新规也预见到了这一点。司法解释的精神很明确:一码归一码。   你可以另行起诉主张子女抚养费,但不能把抚养费和为维持不正当同居关系而进行的赠与混为一谈,更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返还财产。   法律把这团乱麻,用快刀清晰地切开了:用夫妻共同财产养外室,不行;孩子的抚养费,通过合法的亲子关系和抚养费纠纷程序去解决。两者路径分明,不容混淆。   参考信息: 法释〔2025〕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全文   文|没有 编辑|史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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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1xxx20

用户11xxx20

2
2026-02-06 08:21

从小三手上,买了个“鸡缸杯”。直接洗白几个亿!你说鸡缸杯是假的?买家认为是“真的”就行。古董么,一个愿买一个愿卖,谁也管不着![doge][doge][doge][doge]

小史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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