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年,49岁守寡三年的 李清照嫁给了30岁年轻英俊的张汝舟。圆房之后,张汝舟瞬间变脸,粗暴掐住妻子的脖子怒吼:你在说什么!李清照惊恐万状,谁料婚后的生活更令她痛不欲生。 绍兴二年的春天来得格外迟。临安城的雨下了整整半个月,慈云观后巷那间租来的小屋里,霉味混着药香,熏得人喘不过气。 四十九岁的李清照靠在床头,望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丝,手腕上那只赵明诚送她的玉镯空荡荡地晃着——她瘦得太厉害,镯子随时会滑落。 张汝舟的温柔体贴全是伪装,他觊觎的从来不是李清照的才情,而是她随身携带的金石文物。那些赵明诚毕生搜集的拓片、古籍,在战乱中幸存下来,成了他眼中的“肥肉”。 新婚之夜的狰狞只是开始,接下来的日子里,辱骂殴打成了常态。只要李清照不肯交出藏品,张汝舟就会摔砸器物,甚至威胁要将她赶出家门。 更让她齿冷的是,她很快发现张汝舟的官职来路不正。这个负责核查军队粮草俸禄的小官,靠虚报数额贪污军费,连营私舞弊的证据都被她无意间撞见。 李清照的清高怎能容忍与贪官同流合污?她后悔自己轻信了花言巧语,更痛恨这个践踏她晚节的男人。可在“夫为妻纲”的南宋,女子离婚比登天还难。 但她骨子里的刚烈从未被颠沛流离磨平。当张汝舟再次因文物之事对她动粗时,她下定决心:哪怕玉石俱焚,也要揭穿这个骗子的真面目。 她开始悄悄收集张汝舟贪污的证据,账本碎片、同僚证词,每一份都藏得极为隐蔽。身边人劝她认命,毕竟妻告夫在宋代要被判两年牢狱,可她毫不动摇。 正如她在《投翰林学士綦崇礼启》中所写,“忍以桑榆之晚节,配兹驵侩之下才”,这份屈辱比死亡更让她难以承受。她宁愿坐牢,也不愿姑息恶行。 绍兴二年九月,李清照正式告发张汝舟。朝堂震动,没人想到这位才女竟敢挑战封建礼教,更没人料到她手握的证据如此确凿。 宋律虽严苛,但张汝舟的贪污罪证属实,最终被判“私罪徒”,除名后流放柳州。而李清照也因“妻告夫”的罪名,身陷囹圄。 幸运的是,亲友们多方奔走,尤其是翰林学士綦崇礼出手相助,她入狱九天后便被释放。这场维持了百余天的婚姻,以最惨烈的方式落幕。 后世有人质疑李清照改嫁的真实性,觉得“才女不该如此”,但宋人李心传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明确记载了此事,与李清照的自述相互印证。 那些质疑者忽略了,她首先是个乱世中挣扎求生的寡妇,而非不食人间烟火的符号。赵明诚死后,她颠沛流离,文物被抢被盗,再婚不过是想找个依靠。 可她的可贵之处在于,发现所托非人时,没有选择忍气吞声。在女性毫无地位的时代,她用法律武器反击,哪怕要付出牢狱代价也绝不妥协。 这场婚姻没有摧毁她,反而让她的人格更显光辉。出狱后,她潜心整理赵明诚的遗作,将满腔悲愤化作笔下文字,成就了更具力量的文学创作。 她的反抗,不仅是为自己讨回公道,更是对封建礼教的无声宣战。一个49岁的女子,敢爱敢恨,敢作敢当,这份勇气在任何时代都令人敬佩。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