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该负责吗?海南海口,大爷在小区照看骑平衡车的外孙,因孩子滑的快,大爷着急就沿着小区道路中间小跑,结果不慎踩中道路中央的排水渠摔倒,身体多处被摔伤,到医院花费了近1.9万元,之后大爷把物业告上了法院,一审驳回了大爷的全部诉求,大爷不服上诉,二审宣判物业承担一半责任。 二审判的让人无法理解,物业这真的算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原本人老了身体就脆弱,腿脚也不怎么灵活,结果大爷还一路小跑追外孙,这样本来就容易摔倒,是有预见性的,再者排水渠是固定在那的,是大爷自己不小心踩中,所以理应和物业没有关系才是,可是二审物业要承担一半责任。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