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白嫖?”河南,一男子约了女网友见面还开了房,在房间里两个人互相喜欢,并且还多次发生了不可言喻描述的关系。谁知道,完事后女子变了脸,非常生气的跟男子展开了争吵。之后女子直接还报了警,说自己被男子骗了,而且还被对方要走了500块钱。等到办案人员过来之后才知道,这个女子并没有损失500块,而是没有得到500块。 说起来这事也挺荒唐的,发生在2024年3月21号的深夜,河南当地一个派出所突然接到了这么个报警电话,打电话的是个周姓女子,语气特别急,说自己被人骗到了宾馆,身上的500块现金被偷了。 接线员一开始也没多想,以为就是普通的盗窃案,赶紧安排民警赶过去了。 民警带着警灯赶到宾馆房间的时候,压根没看到什么小偷,房间里就只有一男一女,也就是报警的周某和那个约她见面的男子高鹏。 俩人当时的状态也挺尴尬的,身上的衣服都不整齐,房间里除了尴尬的气氛,还有俩人吵完架留下的火药味,一看就不是简单的盗窃案。 民警一询问,俩人一开始还遮遮掩掩的,问了半天总算弄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高鹏那天晚上没事干,就在社交软件上划来划去,刚好刷到了周某,俩人聊了没几句就对上了眼,也没什么多余的试探,很快就约好了线下见面,高鹏还提前定好了宾馆房间。 周某当时也是一时糊涂,打车赶到了高鹏定的宾馆,见面之后,俩人感觉互相都挺喜欢的,就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关系,这时候俩人都没提钱的事,说白了就是网友奔现后的露水情缘,虽然说不太光彩,不合乎道德,但一开始也没触及法律。 可问题就出在第一次发生关系之后,高鹏又提出想再来一次,还主动承诺,只要周某同意,就给她500块钱。 周某一听有钱拿,就点头答应了,也就是这一个点头,俩人的关系就变了味,从所谓的“互相喜欢”,变成了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 等第二次完事之后,之前的那点暧昧劲儿就全没了,周某直接伸出手,等着高鹏兑现承诺给她500块钱。 可没想到高鹏翻脸不认人,提上裤子就说不给,还振振有词地说,只要他不掏钱,俩人之间就不算买卖,顶多就是网友奔现。 周某一下子就炸了,觉得自己被高鹏耍了,这不光是没拿到钱的事,更是被人侮辱了,俩人当场就吵了起来,吵得特别凶,几乎要把宾馆的屋顶掀翻。 愤怒冲昏了周某的头脑,她也没多想,直接拿起手机报了警,为了能让警察管这事,还特意编了个谎,说自己被高鹏骗了,还被他拿走了500块钱。 民警弄清楚真相之后,也是挺无奈的,这哪是什么盗窃案,分明就是一起典型的卖淫嫖娼案。 不管高鹏最后有没有把500块钱给周某,俩人已经达成了金钱交易的合意,还发生了性关系,这就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最后处理结果也出来了,高鹏和周某俩人都被处以行政拘留12天,还各罚了1000块钱。 本来高鹏是想省500块钱,结果倒好,多花了1000块,还蹲了12天拘留,周某为了讨要那笔根本没拿到手的500块钱,不仅蹲了拘留,还留下了一辈子都抹不掉的案底,俩人算是两败俱伤。 说起来这事也挺讽刺的,俩人为了区区500块钱,一时糊涂做出了违法的事,最后都付出了代价。 本来一句口头承诺,却酿成了这样的闹剧,不光丢了面子,还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实在是得不偿失。 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下您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