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上海市正式施行了新修订的《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其中首次引入

清明月 2026-02-08 15:38:05

11月1日起,上海市正式施行了新修订的《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其中首次引入了陪护假制度。 这项制度规定:在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赡养人(即主要照料者)每年可享受累计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带薪陪护假。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赡养人是独生子女(即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背景下出生的子女),还可以额外获得2天陪护假,最长可休7天,工资照发。 然而,实施半个多月后,许多市民反映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困难。有网友表示“有假难请”,而一些企业人事部门的回复则是“没有出台相关细则,无法落实”。 这反映出政策在落地过程中仍存在执行细节和配套措施尚不完善的问题。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政策细则尚未完全明确:新条例虽已公布,但具体的操作细则、申请流程、审核标准等还未制定或公布,导致企业和员工不清楚具体执行方式。 企业执行标准不一:部分企业可能还未将新条例纳入内部管理制度,缺乏明确的执行指导。 宣传和培训不到位:相关部门和企业对新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可能还在推进中,导致实际操作中出现困扰。 应对建议: 关注官方通知: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详细的实施细则,明确申请流程、审批权限、责任主体等。 企业应积极配合:企业应根据新条例,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员工维权渠道:员工在遇到困难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相关行政部门反映,寻求帮助和指导。 新政策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老年人及其赡养人的权益,但政策的有效落实还需要配套细则的支持和各方的共同努力。 期待相关部门加快推进细则制定,让“陪护假”真正落到实处,惠及每一位需要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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