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香港23岁陪酒女樊敏仪,因为拖欠夜总会管账陈文乐几千块钱,被陈文乐等三人禁锢于尖沙咀某处,遭到极其残忍的非人虐待…… 这笔要命的债,实际只有4000港币,放在当年不过是普通工薪族一两个月的收入,却硬生生碾碎了一个23岁姑娘的人生。 樊敏仪的命本来就苦,自幼被父母遗弃,跟着年迈祖母相依为命。为了给奶奶凑医药费,她才踏入夜总会做陪酒女,在鱼龙混杂的地方挣点辛苦钱,连基本的安全感都没有。1999年3月17日,陈文乐纠集26岁的梁胜祖、19岁的梁伟伦,直接冲到她葵涌的住处,当着家人的面把人强行掳走,关进尖沙咀加连威老道的唐楼3B室。 接下来的40天,是常人无法想象的炼狱。三人断了她的饮食睡眠,用木棍毒打、烟头烫灼、熔蜡滴身,甚至往她身上泼滚油、逼她吞食污秽之物,每一步折磨都毫无人性。你说荒唐不荒唐?无仇无怨,就为了追一笔小数债务,他们把活生生的人当成泄愤的玩具,半点良知都不剩。 樊敏仪拼命求饶、苦苦挣扎,可在三个丧心病狂的人面前,所有反抗都成了徒劳。23岁,正是最好的年纪,她没能熬过这场无妄之灾,最终被折磨得伤重离世。更让人发指的是,三人死后还肢解烹煮尸体,把头颅塞进Hello Kitty玩偶里,妄图掩盖罪行。 若不是梁伟伦年仅13岁的女友阿芳,被噩梦缠身良心不安,向社工坦白了一切,这桩惨案可能永远被埋在闹市的阴影里。1999年5月警方介入,现场的惨状让经验丰富的警员都为之震怒,铁证如山,三人很快被悉数抓获。 法庭上,他们的暴行引发全港公愤,最终陈文乐、梁伟伦被判终身监禁,梁胜祖上诉后获刑18年,恶人终究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可再多的判决,也换不回樊敏仪的生命。这起案子最戳心的,从来不是猎奇的作案手法,而是底层弱者的生命,在极端的恶面前,轻得像一张纸。90年代末的香港,经济波动下夜场边缘从业者本就缺乏保障,被压榨、被欺凌是常态,樊敏仪的悲剧,是那个时代角落里最沉重的伤疤。 人性本有善恶之分,可一旦丢掉了对生命的敬畏,再小的恶也会膨胀成魔鬼。这桩旧案时隔多年依然让人警醒,守住底线、尊重生命,永远是做人最基本的准则。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