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天乳运动”:禁止妇女束胸,发现一次罚款50大洋。中国对于女性自由的束缚,绝大多数是从宋朝程朱理学开始变得十分极端走向恶化的。 束胸习俗在民国早期流行于城市女性和女学生群体,她们用紧致布料或小背心压紧胸部,追求平坦外观。这种做法部分受西方维多利亚时代紧身衣影响,结合本土传统审美,有些女性视其为时尚或体现男女平等途径。但实际危害严重,长期挤压导致胸腔变形,妨碍心脏肺部运作,易引发驼背或呼吸障碍。生育阶段乳腺组织受损,常引起奶水短缺或乳房炎症问题。早在1915年上海妇女杂志创刊号刊文,将束胸比作缠足延续,指出其对胸肺损伤远超足部。 1927年三八妇女节,武汉发生事件,一批女性闯入会场,高举标语呼吁妇女解放。她们包括宣传小组成员,在街头演说控诉束胸如同毒蛇缠绕,强调男性无此习俗,女性不应承受。调查显示参与者多来自底层,但此事迅速登上媒体,推动社会讨论。知识界人士如胡适早在1921年安庆演讲批评束胸忽略卫生原则,1927年上海中西女塾毕业典礼指出束胸女性难以胜任母亲角色,主张乳房健康以养育强健后代。张竞生1925年出版书籍,直言女子乳房本属自然,何须遮掩,束胸违背自然且缺乏美感。 同年7月7日,国民党广东省政府委员会第33次会议通过朱家骅呈交禁止妇女束胸议案。议案列举束胸陋习摧残身体,只缠足伤及足部,而束胸干扰心肺消化和乳汁分泌,母体衰弱影响种族延续。议案规定全省妇女三个月内解除束胸,各妇女协会负责宣传指导。逾期查获,罚款50元以上,20岁以下罚其家长。广州国民新闻刊载此令,设立天乳运动执行委员会,发布六言昭示强调严格执行。初期许多家庭怀疑政府决心,继续强求女性束胸。政府迅即行动,组建女青年女子警察队,在街头学校巡查,没收焚烧小背心。 学者间展开辩论,胡适建议女性自主选择服饰,强调束胸弊端大于美观。运动过程中,先进女性改用西方胸罩或直接不束,城市街道渐见自然体态。三个月后,广东多数女性遵守,社会氛围转向支持天乳。上海申报于1927年7月9日全文转载朱家骅禁令,引发全国效仿。湖南广西等地相继实施禁束,推广天乳。1928年内政部下发公函,督促各地查禁,推动运动扩散。武汉妇女协会持续街头宣传,女警察焚毁收缴背心,城市女性逐步摆脱束缚。1930年广州风俗改革委员会委员刘禹轮发文,呼吁革命妇女从乳房解放起步,恢复自然形态。 天乳运动在媒体助力下深入人心,报纸杂志频载乳房相关文章,讨论从卫生到美学。广州民国日报1927年8月12日写道,人体真美在于曲线丰满、色泽光润、体态匀称;1928年1月17日又称乳部充分发育,胸部才丰满可爱。商业广告跟进,月份牌和期刊大量采用凸显乳房形象,画家如杭稚英作品中女子着吊带背心或透明睡衣,曲线尽显。漫画插画借报道运动反响描绘女性胸部,画报中裸露或突出胸部的图画比比皆是。官方与民众合力,将这场以强国强种为目标的身体解放运动推向高潮,女性乳房视觉呈现成为社会风潮。 整体而言,天乳运动取得显著成效,帮助女性重获身体自主,推动内衣普及和观念更新,成为妇女解放进程中关键一环。广东作为起点,通过行政干预和宣传结合,带动全国变革,女性从束缚中逐步走向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