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话说多了,连自己都信了!”2025年,云南文山,一男子开货车,因违章倒车

🌙“谎话说多了,连自己都信了!”2025年,云南文山,一男子开货车,因违章倒车,把一网约车撞起火,导致车上4人被大火吞噬,男子砸窗救出后座3人,副驾上1人没救出来遇难了,事后,男子的手也烧伤,他竟给自己申请“见义勇为”表彰? 事发当天,王某驾驶货车行驶到砚山县平远镇一个路口时,发现自己走错了路线,厂区内无法掉头,只能倒车退出路口,等他开始倒车大约10秒钟后,一辆白色网约车突然正面撞了上来。 碰撞发生后,网约车瞬间驶出有效路面,紧接着就燃起了大火,火势蔓延得很快,转眼间就将整个车身包裹,车上的4名人员被困在车内,发出阵阵呼救声,情况十分危急。 王某见状,赶紧从货车上下来朝着网约车的后排车窗砸去,玻璃破碎后,他不顾火势灼热,三次将手伸进火海里,把后座的3名乘客一一拖了出来。 救人过程中,大火灼烧着他的双手,他却没有停下动作,直到把3名被困乘客全部救出,他的双手已经严重烧伤,十个手指脱皮,右手大拇指的指甲盖也脱落了,伤势十分严重。 遗憾的是,网约车副驾驶上的1名乘客,因为火势太大、被困位置特殊,王某多次尝试救援,都没能将人救出来,最终被大火吞噬,不幸遇难。 事故发生后,当地交警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勘察和调查工作,对事故责任进行了认定,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警部门认定,王某驾驶机动车在交叉路口倒车,没有按照操作规范确认安全后再倒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被救的3名乘客均有不同程度的烧伤,被紧急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网约车司机因为雨天超速行驶,也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王某的驾驶证被交警部门扣留,后续无法正常从事货运工作。 王某因为救人双手被严重烧伤,很长一段时间里,连撑篷布这类简单的重活都干不了,后来有人建议他,不妨去申请见义勇为称号,或许能获得一些表彰和帮助。 王某听从了这个建议,整理了相关材料,向砚山县有关部门提交了见义勇为的申请,他觉得自己不顾个人安危,从火海里救出3人,理应获得这份认可。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他的申请提交后,很快就被驳回了,当地相关部门给出了明确回应,直接点明了核心原因:车祸本身就是你引起的,救人是你的法定义务,你负事故全责,不符合见义勇为的评定标准。 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见义勇为的核心是“非法定职责或者特定义务”,简单来说,就是救助者与事件本身没有利益关联,是主动实施的救助行为。 王某作为事故的肇事者,本身就对被困人员负有救助义务,如果他在事故发生后逃逸,或者放任被困人员不管,不仅要承担更重的民事赔偿,还可能涉嫌刑事追责。也就是说,王某救人并不是额外的善举,而是他必须履行的责任,这种情况下,就算他救人时受了伤,也不能被评定为见义勇为,这是对规则公平的坚守。 王某得知申请被驳回的结果后,心里十分不解,他觉得自己明明救了3个人,付出了受伤的代价,就算有过错,也不该被全盘否定,这份委屈让他迟迟无法接受。 其实,这场事件的核心争议,从来都不是王某救人的行为本身,而是肇事者的救助义务,与见义勇为的边界划分,这也让很多人陷入了思考。事故的发生,原本可以避免,如果王某倒车时更加谨慎,确认安全后再操作,就不会引发碰撞和火灾,也就不会有人员伤亡的悲剧发生。 王某虽然救了3人,缓解了悲剧的严重性,但他无法抹去自己违章倒车、造成1人遇难的事实,更不能因为救人,就掩盖自己的过错,甚至试图申请见义勇为来美化自己。 结合整个事件的始末,不妨一起来讨论一下:你觉得货车司机违章引发事故后救人,被驳回见义勇为申请,这个结果合理吗? 如果肇事者主动救助被困人员,即使本身有过错,也应该被评定为见义勇为,还是始终不能突破“法定义务”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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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气沉沉讲国际军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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