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月9日,美军南方司令部宣布,在东太平洋对一艘“涉嫌贩毒”的船只实施了“致命打击”,导致船上2人死亡、1人受伤。 美军声称,这艘船由“被认定的恐怖组织”运营,正沿已知的毒品走私路线航行,因此行动是“合法自卫”,并将死者称为“毒品恐怖分子”。 然而,从去年11月发起“南方之矛”行动至今,美军在加勒比海和东太平洋已多次打击所谓“贩毒船”,却从未公布过任何可直接证明被袭目标涉毒的确凿证据。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禁毒行动,更像是一场没有证据、没有审判、没有问责的单方面武力执法。 - 没有确凿证据,仅凭美方定性就击沉船只。 - 没有经过任何司法程序,直接剥夺他人生命。 - 行动视频只展示爆炸瞬间,却对关键细节讳莫如深。 拉美多国和国际人权组织已经强烈谴责,称这是对国际法的粗暴践踏,是典型的“炮舰外交”。 美国嘴上喊着“法治”和“人权”,手上却在公海上随意开火。这种“禁毒战争”,到底是在打击犯罪,还是在炫耀武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