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通宵台球,代价21万!职高男生翻墙摔成九级伤残,索赔结果令人深思 一次深夜

笔尖下说法 2026-02-10 23:43:39

一场通宵台球,代价21万!职高男生翻墙摔成九级伤残,索赔结果令人深思 一次深夜翻墙外出打台球的冒险,不仅让一个少年付出了21万元医疗费的代价,更落下了九级伤残。当他将同伴和学校告上法庭索赔,法院的一纸判决,为这场青春的冲动画上了一个沉重的句号。 那天凌晨,重庆某职高宿舍里,学生小陈觉得实在无聊,便和三个要好的同学一合计:翻墙出去打台球! 夜深人静,四人溜到围墙边。前面三个同学麻利地翻了过去,可轮到小陈时,意外发生了——他脚下一滑,整个人摔了下来。当时他觉得身上没啥大事,拍了拍灰,就和同学一起从围墙的破洞钻了出去,在台球厅玩了个通宵。 直到清晨6点回到宿舍,躺下那一刻,小陈才感到腰部传来一阵刺骨的剧痛。老师闻讯赶紧将他送医。诊断结果犹如晴天霹雳:脊椎受伤严重。前前后后治疗费花了21万多,更残酷的是,他还被鉴定为九级伤残。 面对这笔巨债和伴随终身的伤残,小陈无法接受。他认为,是同学叫他出去的,他们没照顾好自己;学校围墙有破洞也没及时修,管理失职。于是,他将三名同学和学校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他自己摔的,我们又没推他!”同学们觉得冤枉。 “校规明令禁止翻墙,我们每年都进行安全教育。他自己违反规定,后果应该自己承担。”学校也拒绝赔偿。 那么,法律究竟会站在哪一边? 法院经过审理,给出了清晰的判决。 首先,学校不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学校对在校学生负有教育、管理职责。但法院认为,学校已经通过日常教育、制定规章履行了义务。学生故意、秘密地违反明确禁令,这种风险超出了学校日常管理的合理预见范围。事发后,学校也及时送医,尽到了救助责任。 其次,三名同学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法院认为,作为共同外出冒险的同伴,他们之间负有相互提醒、照顾的安全保障义务。在小陈摔倒后,他们未能充分履行及时送医、告知学校的义务,存在一定的过错。因此,判决三名同学及其家长共同赔偿小陈7000余元。 然而,最大的责任在于小陈自己。 法院指出,作为一名已满16岁的学生,他理应对翻墙的危险性有清醒的认识。他出于侥幸心理,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是导致这次严重伤害的最主要原因。 一场贪玩引发的意外,最终让一个年轻人付出了身体、金钱和友情的三重代价。21万的损失,只获赔7000多元,这个数字对比悬殊,令人唏嘘。它残酷地告诉我们:青春可以有冲动,但必须敬畏规则;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做出的选择,承担最主要的后果。 法律并非冰冷无情,它划清了责任的边界:学校无法为每个学生的秘密违规行为兜底,同伴的互助义务也有其限度,而自己,才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这件事你怎么看?你认为法院的判决公平吗?在类似情况下,同伴到底该负多大责任? --- 本文来源:本案例基于重庆市真实司法案件改编,法律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第1188条、第1200条等相关规定。文中人物为化名,旨在以案说法,普及法律常识。安全无小事,规则记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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