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熙珍一审胜诉!。判HYBE须支付255亿韩元!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31部

小娱少些烦恼 2026-02-13 23:14:09

闵熙珍一审胜诉!。判HYBE须支付255亿韩元!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31部(主审法官南仁秀)于12日上午10时,同时宣判HYBE对前代表闵熙珍提出的股东间契约解除确认案件,以及闵熙珍对HYBE提出的股票买卖价金(卖回选择权)请求案件。 首先,关于股东间契约解除确认一案,法院虽认定HYBE提交的KakaoTalk证据资料符合规定。但也判定HYBE所质疑的闵熙珍前代表与高层之间的“空壳”讯息,并不能视为有“带走NewJeans”的意图。 法院认为,HYBE主张闵熙珍前代表试图独立的证据之一“空壳”发言等内容,应理解为仅指闵熙珍个人离职。 也就是说,指的是闵熙珍前代表行使卖回选择权并从ADOR离职的情况,并不涉及带走NewJeans。 另外,针对闵熙珍前代表当时与ADOR副代表之间谈及“动用私募基金”的讯息,法院指出:“虽然尚不清楚HYBE是否知晓此事,以及是否因其他原因未能立即采取行动收集更多资讯,但他们有可能认为闵熙珍的言论不构成实质性违约。” 此外,法院认为,虽然闵熙珍前代表看似曾寻求ADOR独立方案,但这完全基于HYBE会同意的假设。 对于闵熙珍前代表提出的“NewJeans抄袭”主张,法院也判定不属于重大违反契约,认为这只算是一种意见或价值判断。 至于本次诉讼的核心——卖回选择权行使权利,法院也支持闵熙珍前代表。 法院表示:“256亿韩元的损失是明确存在的。(要解除契约)必须有正当理由,但目前看来并不存在。” 并判决“须向闵熙珍支付255亿韩元”。 本次诉讼始于闵熙珍前代表通知行使卖回选择权。2024年,闵熙珍前代表表示,自己曾签订合约,可依据ADOR前两个年度平均营业利益乘以13倍后,再按其持有ADOR股份比例的75%计算金额,由HYBE支付,因此要求行使该权利。 卖回选择权的计算基准年度为2022至2023年。这段期间,ADOR的营业利益为2022年负40亿韩元(营业损失40亿韩元)、2023年335亿韩元。 根据2024年4月基准的ADOR审计报告,闵熙珍前代表当时持有ADOR股份57万3160股(18%),金额约256亿韩元。 HYBE方面主张:“去年7月已以闵熙珍前代表试图将ADOR私有化等理由,解除股东间契约。既然契约本身已消灭,卖回选择权的效力也随之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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