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陕西省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的对策研究 陕西省在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

愿心想事成 2026-02-14 05:53:20

完善陕西省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的对策研究 陕西省在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标准上位居全国前列,充分彰显地方财政对退役军人保障的优先投入。本文基于国家与陕西省现行优抚政策、财政数据与群体规模,系统梳理补助标准差异,论证重点优抚对象同步提标的必要性、可行性与实施路径,建议参照老年退役士兵提标幅度,对残疾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参战参试、烈士子女等重点优抚对象,在国家抚恤金标准基础上适度提标,以实现优抚保障均等化、政策体系完整化。 一、陕西省退役军人优抚保障的领先实践与现状 依据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财政厅2026年1月发布的提标通知,自2025年8月1日起,全省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提高至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100.05元,其中国家补助62元,省级与市县财政承担38.05元,较国家基础标准高出约61%,显著高于全国多数省份约三分之一以上,形成可复制的“陕西经验”。 当前陕西省重点优抚对象涵盖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等群体。按照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2025年42号文件,上述对象已执行中央统一抚恤补助标准,陕西省在此基础上仅对老年农村籍退役士兵实施省级加码,其他重点对象未同步提高,形成保障结构不均衡。从群体规模看,重点优抚对象总数远低于老年退役士兵,分布集中、管理规范,提标资金总量可控、财政可承受。 二、重点优抚对象同步提标的必要性与政策依据 第一,彰显优抚公平性。重点优抚对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特殊牺牲与贡献,部分对象年老体弱、医疗与生活负担较重。在老年退役士兵补助领跑全国的背景下,其他对象保障标准未同步提升,与陕西优抚工作领先地位不匹配,不利于实现“普惠均等、待遇精准”的优抚目标。 第二,契合法规政策要求。《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明确提出,保障水平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陕西省财政运行平稳、民生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具备在国家标准之上实施省级提标的财力基础,符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民生工作原则。 第三,提升政策完整性与公信力。将老年退役士兵的提标机制延伸至全部重点对象,可形成覆盖全面、标准统一、增幅合理的完整优抚体系,增强政府公信力与社会凝聚力,让优抚保障更有温度、更具质感。 三、提标可行性分析:财政可负担、实施易落地 从资金规模看,重点优抚对象人数少、结构清晰,按国家标准提高约三分之一的幅度,省级与市县财政分担压力极小。参照陕西现行分担机制,中央承担主要部分,省级与市县按比例配套,单项支出占优抚经费比重低,不会对财政运行造成压力。 从实施条件看,优抚对象已完成精准认定、动态管理与“一卡通”发放,提标仅需在现有系统内调整补助基数,无需新增机构、流程与人员成本,可快速落地、精准发放。 从示范效应看,陕西率先实现全优抚对象提标,将成为全国优抚保障均等化标杆,巩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第一方阵地位,形成政治效益、社会效益与民生效益统一。 四、对策建议:统一提标幅度、完善分担机制 一是统一提标幅度。参照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提标比例,对重点优抚对象在国家抚恤补助标准基础上,统一提高约三分之一,由省级层面制定统一标准,确保同一群体待遇公平。 二是明确资金分担。延续现有“中央补助+省级统筹+市县配套”模式,以省级财政承担主要增量,减轻市县负担,确保基层落实到位。 三是规范发放管理。依托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精准数据库,同步调整发放标准,与国家提标周期衔接,每年8月1日同步执行,确保及时足额发放。 四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经济发展、财政收入与物价水平,定期优化优抚补助标准,形成常态化增长机制,实现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综上所述,陕西省在老年农村籍退役士兵补助上的领先实践,为完善重点优抚对象保障提供了成熟经验与财力支撑。当前重点优抚对象人数少、提标成本低、社会效益高,在国家标准基础上适度提高抚恤金,既是补齐政策短板、促进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陕西优抚工作领先地位的重要举措。建议省政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尽快研究出台提标政策,将老年退役士兵的保障红利覆盖全部重点优抚对象,以更小资金投入实现更大民生改善,让尊崇军人、关爱优抚对象的政策导向落到实处,推动陕西省退役军人优抚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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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54

用户10xxx54

2
2026-02-18 11:06

小编说的好,给你点赞👍👍👍👍👍👍👍

愿心想事成

愿心想事成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