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一个社会是否清明,无需看口号多响,只需问一句:官员敢不敢公开财产?在新加坡,这根本不是问题——而是制度铁律。 新加坡早在1960年就出台了《防止贪污法》,从那以后,官员财产申报就成了入职必过的第一道关,不是走个过场、填个表格就完事。不管你是刚入职的普通公务员,还是身居高位的内阁官员,只要穿上这身“公服”,就得把自己的家底扒得明明白白,一一上报。 而且这申报可不是一劳永逸,每年7月都得重新申报一次,从入职一直到离职,一辈子都得被盯着,相当于给每个官员都装上了“终身监控”。 有人可能会抬杠,申报了没人查,不还是等于白报?新加坡可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他们专门设立了贪污调查局,直接归内阁总理管,局长和副局长都由总理亲自任命,只对总理负责,手里的权力大到能和警方平起平坐,执行任务时能随时搜查任何地方、任何账目,哪怕是高官的办公室和私人账户,也敢直接闯、直接查。 这局里的人个个都是“铁面无私”,不管你官多大、资格多老,只要涉嫌贪腐,一律一查到底,没有任何法外特权。 而申报的内容,那叫一个细致,细致到能让想藏私的官员无从下手。不光是自己的房子、车子、银行存款要申报,手里持有的股票、债券也得一一列明,就连超过一定价值的珠宝首饰、家用设备、古玩字画,都不能藏着掖着。 不光自己的财产要公开,配偶和家庭成员的财产状况,也得如实上报,想靠家人转移财产、规避监督,门都没有。 新加坡的规矩里,不光有钱要申报,没钱也得主动说明。每个公务员刚入职时,都得签一份声明,保证自己没有财务困境。 要是哪天真的陷入麻烦,比如没担保的债务超过了自己3个月的工资,或者面临破产,必须第一时间告诉自己部门的领导,不然就算违规。别觉得这没必要,他们就是怕官员因为财务困难,被人抓住把柄,最后走上贪腐的路子,从根上就掐断这种可能。 当然,光有申报和监督还不够,惩罚力度才是真正的“杀手锏”,新加坡早就喊出了一句狠话:让腐败者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 1990年就有过一个典型案例,新加坡商业事务局前局长格林奈,就因为两项“说谎罪”被判入狱3个月,直接被开除公职,永不录用。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他不光丢了每月2万新元的津贴,50万新元的公积金和30万新元的退休金也被全部取消,在当年,这笔损失就超过了80万新元,差不多相当于400万人民币,这一顿罚,直接让他后半辈子都翻不了身。 而且新加坡的官员,哪怕是高层,也没有任何特权可言。虽说新加坡给高官开的工资不低,目的是让他们靠正当收入就能过上体面日子,不用为了钱犯糊涂,但这份高薪背后,是全方位的监督。 房子、车子、医疗、福利,全都得自己掏腰包,想靠职权占公家一点便宜,比登天还难。就连接受礼品都有严格规定,退休后接受下级赠送的礼品,不能超过50美元,还得如实申报;接受属下的款待,时间、地点都要报告,花费还不能超过对方每人月工资的2%,多一分都不行。 可能有人会说,这么严的规矩,官员会不会觉得太束缚?但新加坡就是靠着这份“束缚”,才换来了社会的清明。从1959年人民行动党执政开始,他们用30年时间,把一个腐败横行的国家,打造成了高效清廉的富裕国家,到1990年,新加坡6.5万名公务员里,犯贪腐罪的只有7人,比例还不到万分之一。李 光耀当年就说过,要确保税收的每一块钱,都能实实在在落到老百姓手里,中途不被任何人克扣,而官员财产公开,就是实现这个目标的最直接方式。 其实说到底,判断一个社会清不清明,真的不用看那些花里胡哨的口号,也不用看那些包装精美的报告。官员敢不敢把自己的家底亮出来,让老百姓监督,让制度约束,才是最核心的标尺。 新加坡之所以能做到清廉,不是因为他们的官员天生就比别人高尚,而是因为他们把“公开财产”变成了不可逾越的制度铁律,把权力关进了笼子里,让贪腐者无处藏身、得不偿失。 这种规矩,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需要十足的决心和执行力,新加坡做到了,也用实际效果证明,只要敢较真、敢落实,官员公开财产就不会是难题,社会清明也能成为常态。 毕竟,老百姓心里都跟明镜似的,官员的家底清不清、手脚干不干净,从来都瞒不过大家的眼睛,而只有官员敢公开、愿公开,才能真正赢得老百姓的信任,这才是一个清明社会该有的样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