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味的压岁钱! 12岁的孩子小王过年收了2万的压岁钱,妈妈却要收走声称压岁钱是家长之间的礼尚往来所得,自然应该交给家长保管使用,但孩子认为压岁钱是长辈给自己的,理应由自己保管,并且有支配压岁钱的权利,因此母子俩就争吵起来。 法院认为:长辈给晚辈压岁钱,属于赠予行为,压岁钱为孩子的个人财产,父母可以为孩子代为保管,但没有使用的权利。 其实过年给孩子的压岁钱80%都被家长收走了,理由就是自己孩子收了别人的压岁钱,然后自己还要给对方的孩子压岁钱,所以收走孩子的压岁钱是理所应当的,本来压岁钱就是家长之间的礼尚往来所得。 有人说给孩子压岁钱应该取消了都变味了,你给600别人给500,人际关系用压岁钱来衡量的话真变味了,给了压岁钱还生气,这种过年给压岁钱的风气,应该遏制一下了,最好是取消,本来是给孩子的压岁钱,结果家长给收走了,孩子顶着一个收压岁钱的名,结果钱却没有到孩子的手里,再说了,孩子小手里有钱,自己存起来还好一点,如果肆意的挥霍就没有意义了,主要孩子也不知道怎么合理使用,假如家长坚决要收走,孩子不给还给孩子跟父母之间制造矛盾,何必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