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浩特,女子在上班时,其经理突然脱了裤子逼着她看经理的下体,还被要求上手

芷珊评评你好 2026-02-18 17:04:19

内蒙古锡林浩特,女子在上班时,其经理突然脱了裤子逼着她看经理的下体,还被要求上手摸。女子担心有危险,只能从了经理。等经理离开后,女子便报了警,结果导致工作也丢了。后女子被确诊为重度抑郁,她起诉经理要求赔偿5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可法院的判决令她十分不满。 事情发生在2025年8月29日早上8点左右,当时刘某正在自己的工作区域,也就是宾馆的吧台里上班,贾某作为她的经理,趁工作期间找到了她,做出了特别过分的事。贾某突然脱了自己的裤子,把下体露出来,还故意在刘某面前玩弄,之后又逼着刘某看,甚至要求刘某上手去摸。刘某当时一个人在吧台,贾某是经理,手里有一定的职权,她心里特别害怕,担心自己要是不服从,贾某会对她动手,会有更大的危险,没办法,只能暂时顺从了贾某的要求,不敢反抗。 等贾某发泄完离开吧台后,刘某心里又害怕又委屈,她知道贾某的行为是违法的,也不想就这么忍气吞声,于是立刻报了警。警方接到报警后,很快就介入了调查,经过核实,贾某确实对刘某实施了猥亵行为,证据确凿,锡林浩特市公安局希日塔拉派出所当天就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把贾某送到了锡林浩特市行政拘留所执行拘留,拘留的时间从2025年8月29日到9月5日,一共7天。 可报警之后,麻烦也跟着来了。因为这件事在宾馆里传开了,宾馆方面不管是非对错,觉得这件事影响不好,就变相逼迫刘某辞职,刘某没办法,只能离开了工作岗位,好好的一份工作就这么丢了。本来被猥亵就已经给她造成了很大的心理打击,丢了工作之后,她的精神状态变得越来越差,整天提心吊胆,晚上睡不着觉,也不愿意和人交流,甚至出现了自杀的念头。家里人看着她不对劲,就赶紧带她去锡林郭勒盟的一家医院检查,最后被医生确诊为重度抑郁和轻度焦虑,这都是贾某的猥亵行为和后续丢工作的打击造成的。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为了让贾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刘某在家人的支持下,向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贾某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费,一共是5万元。刘某觉得,自己因为贾某的行为,不仅丢了工作,还患上了重度抑郁,以后的生活和工作都会受到很大影响,治疗抑郁症也需要花钱,5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一点都不多,是贾某应该赔偿的。 可法院的一审判决下来后,却让刘某十分不满,法院最终判决贾某只赔偿刘某1万元,远远低于刘某要求的5万元。很多人也不理解,为什么刘某受了这么大的伤害,法院只判赔这么一点,其实法院的判决是有法律依据的,并不是随意判的。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贾某利用自己作为经理的职务便利,在刘某的工作场所对她实施猥亵行为,确实严重侵犯了刘某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也给刘某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创伤,导致她患上重度抑郁和轻度焦虑,影响了她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的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而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也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所以法院认可了刘某要求赔偿的合理性,但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并不是受害人要求多少就判多少,法院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 法院主要考虑了这几个方面:一是贾某的过错程度,他确实是故意实施猥亵行为,过错很明显,但他已经被行政拘留7天,受到了相应的处罚;二是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贾某是在工作场所、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猥亵,情节比较恶劣,但没有造成更严重的身体伤害,只是精神上的创伤;三是损害后果,刘某患上了重度抑郁和轻度焦虑,确实受到了很大的精神伤害,但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还要结合当地的生活水平来定,锡林浩特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不算高,这也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另外,法院还要考虑贾某自身的经济能力,毕竟赔偿数额也要让贾某有能力承担。 综合这些因素,法院最终酌定贾某赔偿刘某1万元,而不是刘某要求的5万元。这也是刘某不满的核心原因,她觉得自己承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丢了工作,还要花钱治疗抑郁症,1万元根本不足以弥补自己的损失,也起不到惩罚贾某的作用。其实从法律上来说,精神损害赔偿没有统一的固定标准,不像医药费那样有明确的票据,都是法院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酌定的,主要参考的就是侵权人的过错、行为情节、损害后果、当地生活水平和侵权人的经济能力这几个方面,这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不是法院随意判决的。 刘某丢工作这件事,虽然和贾某的猥亵行为有直接关系,但从法律上来说,宾馆逼迫刘某辞职的行为,也是违法的,刘某其实可以另外起诉宾馆,要求宾馆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赔偿失业的损失。但刘某现在主要精力都放在了追究贾某的责任上,加上患上了重度抑郁,可能也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处理和宾馆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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