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锡悦涉嫌内乱首领事件的一审判决定,19日宣判。 法庭在他发动内乱后第443天,对尹嫌作出裁决。法庭表示,结论只会根据宪法和法律、证据进行判断,宣判日为2月19日。“内乱首领罪”的法定刑只有死刑、无期徒刑、无期监禁,但根据法庭的裁量,可在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范围内减刑。缓刑不适。 内乱特检组向法庭求处死刑,但尹在最终庭审中自我辩护:“见过拿着没有子弹的空枪的内乱吗?” 当时下令,“是呼吁国民对‘亡国弊端’进行监视和制衡,(特检)是以清洗和打压为象征的疯狂刀舞”,特检公诉事实都是虚假的,是“小说”、“妄想”。 前陆军特战司令官郭种根在作证时说:“(尹锡悦)说,抓住国民力量党代表韩东勋。哪怕开枪也要弄死他”。 尹锡悦最后陈述用了90分钟,事先写好了17000字,多次砸桌子,向空中挥拳,屡做激动状。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摄像机,毫无保留地表现出特有的高压姿态和语气、动作,向证人施压。 一名法律人士说:“前任总统对因自己而饱受折磨的部下,进行第二次加害”。 同案被告人中,前国军情报司令官卢相源、前首尔警察厅厅长金峰植、前首尔厅国会警备队长睦贤泰3人在最后陈述中忏悔:“让国民担心,感到抱歉”。 尹锡悦始终没有道歉。 审判结束后,他笑着与律师团握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