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心的一幕出现了!福建莆田,两个上初中的女孩骑车拐弯的时候,看到一个老人骑车摔倒在地,她们商量过后,就把老人扶了起来。 其中一个女孩回家后还跟妈妈炫耀,说自己学雷锋做了好事。结果事情的发展却出人意料,老人突然反咬一口,说自己摔倒是女孩的责任,她是为了躲避女孩的车才受的伤,所以女孩的监护人应该承担责任。 老人把女孩起诉了,要求她们支付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22万多,实际她住院拿药只花了2万6千多。 我看了监控,老人摔倒前确实和女孩没有接触,但是老人车把拧了一下才摔倒的,是不是为了躲避女孩的车,也只有她自己知道了。这算无接触事故。这个无接触事故的责任真的很难界定。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