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一套成熟的“反报复”体系,主要通过各联邦法律中的“反报复条款”(Anti-Retaliation Provisions)而实现。其核心原则是:任何个人因依法投诉、举报违法行为或主张自身合法权益,不得因此遭受被举报雇主或机构的打击报复。 例如在就业领域,《民权法》、《残疾人法》、《年龄歧视就业法》等均规定,员工若举报歧视、性骚扰或合理维权,用人单位不得以解雇、降职、减薪或变相打压作为回应。即便原投诉未被认定成立,只要属于善意维权,也受法律保护; 在公司治理与公共领域,《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多德—弗兰克法案》以及《举报人保护法》为揭露财务造假、腐败或公共安全隐患者提供制度保障,部分领域还设有举报奖励机制。 这套“反报复”法律系统的本质是三点: 1. 鼓励揭发违法行为 2. 保障维权渠道畅通 3. 降低寒蝉效应 实践中,报复类指控在执法统计中占比长期居高,显示该制度已成为美国法治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了“反报复”法律体系的保护,那种将举报人信件和信息交给被举报单位处理的事就不会发生,至少不会无所顾忌的、系统性的发生。
美国有一套成熟的“反报复”体系,主要通过各联邦法律中的“反报复条款”(Anti-
孟令人不安
2026-02-21 04: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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