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子在直播间认识了一名男主播,两人聊得非常投机,女子心动了,希望和对方发展

妙之聊生 2026-02-22 07:51:42

四川,女子在直播间认识了一名男主播,两人聊得非常投机,女子心动了,希望和对方发展成恋爱关系,并且奔现结婚。为此,她陆续给男主播打赏20多万,对方也没有推辞,不断给她爱的回应。两人暧昧了很久,但一直没有明确关系,女子急了,希望对方明确回复,谁知男主播竟淡淡的表示:希望慢慢发展。这下女子不干了,她觉得自己被耍,将男主播告上法庭,要求全额还钱。法院的判决让人意外。 姜女士平时就喜欢刷刷直播,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找点乐子。 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在直播平台结识了一位男主播,这男主播年轻帅气,一张嘴还特别会说,幽默风趣。 最难得的是,他总能精准地捕捉到姜女士的情绪,给她提供满满的情绪价值。 姜女士越看越上头,连着聊了几天,心里就冒出一个念头:要是能跟这样的人处对象,那该多好? 动了这个心思后,她就开始试着接近男主播,为了表达自己的好感,也为了能更进一步,她不断地给男主播打赏。 今天刷个跑车,明天来个嘉年华,打赏起来毫不手软。 让她开心的是,男主播也没拒绝,反而在直播间里跟她互动得更热络了,私底下聊天也越来越暧昧,俩人说话早就不像普通朋友了。 姜女士看着男主播这么热情,心里就认定了,男主播肯定也对自己有意思,这事儿八九不离十了。 这恋爱嘛,总得先付出点,抱着这个想法,短短两个月,她前前后后打赏出去的钱,加起来超过了20万。 钱花到这个份儿上,姜女士觉得该挑明两人的关系了。她话里话外地暗示,希望和男主播确定恋爱关系,最好还能奔现结婚。 可一聊到这个话题,男主播就开始顾左右而言他,不是扯别的,就是安慰她“别急”。 姜女士哪能善罢甘休啊,她步步紧逼,非要男主播给个明确的说法。 男主播被逼得没办法了,就只说了一句:我希望慢慢发展。 就这一句话,姜女士心里那团火一下就被浇灭了。 合着我花了20万,就换来一个“慢慢发展”?我要的是网恋奔现,是结婚过日子,你这吊着我算怎么回事? 看对方这态度,明显就是不想和自己认真发展,这不是把自己摆了一道吗? 姜女士越想越气,觉得男主播太不地道了,自己花了这么多钱,不能就这么打水漂了。 于是,她一气之下就把男主播告上了法庭,要求男主播全额返还自己打赏的金额。 法庭上,姜女士委屈地表示:我给他打赏都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现在他根本就没打算和我发展成恋人关系,更别说结婚了,所以他要求男主播全额还钱。 《民法典》第657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核心为无偿、单务、利他。 直播打赏本质是有偿消费行为:观众充值、观看、互动,主播提供直播内容、情绪回应、直播间氛围,双方形成服务合同关系,而非无偿赠与。 赠与要求“无偿、利他、无对价”,而打赏是为了获得对应服务的自愿支付,所以,更不属于彩礼性质的“附结婚条件赠与”,因此不能以“没结婚”为由要求返还。 姜女士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财产处分、网络交友风险具有正常判断能力。 她连续、主动、多次打赏,是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等可撤销情形。 主播未作出明确的结婚承诺,也未骗取财物,仅进行暧昧互动,不构成法律上的违约或诈骗。 最终,法院驳回了姜女士全部的返款请求。 太冲动了,姜女士把网络情感当真,为了所谓的暧昧和情绪价值豪掷20万打赏,最后不仅感情落空,钱也要不回来,说到底还是太冲动、太轻信虚拟世界了。 直播打赏本质就是消费,不是谈恋爱,主播的热情大多是职业行为,千万别当真。 大家一定要清醒,别盲目给主播刷钱,更别把真心和感情全寄托在网络上,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才最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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