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刘涌被执行死刑前十分镇定,苦笑看妻子、拒绝更换新衣服,押到殡仪馆抬进执行车,行刑时他未作挣扎,只提出了两个要求,喝一口白酒,让妻子在脚镣处塞进一元钱。 刘涌1960年出生在沈阳,父亲曾在法院系统任职,早年的生活条件远优于普通家庭。他初中毕业后做过司机、经营过小生意,却始终不愿靠踏实劳动谋生,总觉得暴力与强权才是快速敛财的捷径。上世纪90年代开始,他陆续纠集五十余名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形成组织严密的黑恶团伙,配备枪支、砍刀、匕首等凶器,在沈阳当地通过暴力威胁、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占资产等手段,垄断建材、烟草、商业地产、餐饮娱乐等多个行业。他还拉拢腐蚀部分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多次阻挠正常执法,短短四年多时间就造成四十二名群众死伤,沈阳中街多家商户被他打砸逼迫,百姓敢怒不敢言,他的名字一度成为当地街头的恐惧符号。 2000年7月,公安部将刘涌犯罪集团列为全国挂牌督办案件,警方抽调精干警力展开全面抓捕,这个盘踞沈阳多年的黑恶势力被彻底打掉。案件审理历经波折,2003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宣判,刘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经营罪等多项罪名,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得知最终结果的他没有出现慌乱崩溃的状态,全程神色平静,这份镇定不是对自身罪行的忏悔,是他深知自己罪孽深重,任何挣扎与辩解都无法改变法律的最终裁决。 与家人短暂告别时,他对着前来送别的妻子露出一抹苦笑,眼神里没有往日的嚣张跋扈,只剩难以言说的愧疚。他清楚自己的疯狂行径,不仅让无数无辜家庭支离破碎,也让自己的家人陷入无尽的非议与痛苦之中。工作人员按照流程为他准备了崭新的衣物,希望他能体面走完最后一程,他摇着头直接拒绝。他心里明白,自己双手沾满罪恶,不配用一件新衣做无谓的体面修饰,这身囚服,才是他一生最真实的注脚。 被押往锦州殡仪馆的路上,他始终挺直身体,没有低头,也没有求饶。临刑前的最后时刻,他主动提出两个简单的请求,没有为自己求情,没有索要财物,只想要一口白酒,再让妻子把一元钱塞进脚镣的缝隙里。喝白酒是东北人刻在生活里的习惯,对他而言,这口酒是对过往罪恶人生的最后告别,也是走向终点前唯一的心理慰藉。脚镣里塞一元钱,是民间流传的老旧说法,说是黄泉路上的买路钱,这是他对生死最后的一点执念,也是对妻子最后的托付,哪怕知道自己罪不可赦,也想在形式上求一丝虚妄的安稳。 妻子含泪满足了他的要求,一口白酒下肚,一元钱被小心塞进脚镣,整个过程没有多余的话语,只有无声的悲凉。行刑过程中,刘涌没有任何挣扎,安静接受法律的制裁,结束了罪恶的一生。他的覆灭,是新世纪初全国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标志性成果,也向全社会传递出清晰信号,黑恶势力无论盘踞多久、势力多大,只要触犯法律、危害百姓,就必然会被彻底铲除。 不少人会被他临刑前的平静与微小请求触动,可对照他犯下的累累罪行,对照那些被他伤害的无辜群众,对照被他扰乱的社会秩序,就会明白这份平静根本不值得怜悯。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正义不会因为罪犯的最后姿态而偏移,更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践踏公平正义的人。刘涌的结局是他自己一手造成,也是法治社会对黑恶犯罪最有力的回击。 法治是社会安稳的底线,是百姓安居乐业的根本保障。任何试图挑战法律权威、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最终都会被正义碾碎。刘涌的覆灭印证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也时刻提醒着我们,坚守法律底线,才是人生唯一的正道。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