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特朗普政府的“全球关税”和抓捕非法移民政策一样,做与不做,都充满争议。美国贸易逆差有很多因素,有些实际是在美国自身,但也不可能视而不见,一直拖下去,总得有解决的途径。 至于特朗普政府与美国最高法院之间的恩怨,发生在遥远的美国,可以事不关己,我们吃瓜就好了。 不过行政权与司法权之间的争议,并不像网上和胡锡进表达的那样黑白分明,是非分明,这样说并不是和稀泥,各打五十大板。 胡锡进从事和擅长是文字工作,又在北京(主要)这样的大城市和大单位(相对来说),但如果你是基层单位或者业务部门负责人,就能深知其中的“滋味”。为什么?因为你并不是站在边上的评论员,说说理论,说说对错就可以了。你是参与者,执行者或被执行者。 不是我乱说,是有真实实例,可以查实的,政府与企业之间打官司,并不是每次赢的都是政府,政府有一定概率会输。就像特朗普的全球关税被最高法院裁决引用依据不合法一样。输了的话也就要执行裁决结果啊。不执行就像胡锡进说特朗普一样,藐视法院权威,搞变相对抗……。 有句话叫“清官难断家务事”,其实不只家务事难断,有些“经济事务”,有些“项目事务”一样难断。所以法院处理这些错综复杂,影响很大,利益链很广,历史因素掺杂的事情时,不得不考虑维护自身权威,从“保护”自身来“断案”。比如特朗普的“全球关税”,法院裁决其依据不合法,但对因此政策征收的关税“退”还是“不退”,不了了之。如果法院裁决退,那特朗普就对支持关税的利益群体说,是法院裁决的,你不认可就找法院处理。如果法院裁决不退,钱是特朗普政府收了,那被征税的利益群体也是得找法院。那法院不是两面得罪人?所以法院不做判决,这“锅”就不又回到特朗普政府,特朗普自然破口大骂。 所以,司法实践与行政实践是个深远的课题,让我们吃着“美国瓜”的同时,看看有什么东西可以“拿来主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