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1527—1602),福建泉州人,明代思想家、文学家,泰州学派代表人物。本姓林,名载贽,后改姓李,因家族林李同宗、避帝讳等缘由更名,字宏甫,号卓吾,别号温陵居士。他曾任姚安知府,后弃官著书讲学,以“异端”自命。 思想上,他批判程朱理学的虚伪教条,反对以孔子是非为唯一标准;提出童心说,主张真心、真情、个性解放,倡导思想自由与人格独立,肯定人欲与世俗价值。其著述《焚书》《藏书》等针砭时弊,言辞犀利,震动士林。 李贽以自由独立的精神挑战正统,被保守势力斥为“惑世诬民”,晚年入狱自刎。他是晚明思想启蒙的先驱,其反权威、重本心、求自由的主张,冲破封建思想禁锢,对后世思想与文学革新影响深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