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上交给国家,这是我挖到的!”2018年,甘肃大爷翻修祖屋,竟挖出一箱银元宝,经过鉴定以后建议上交,怎料大爷却说,这古董货币,给我2亿我就上交,否则不要烦我。 这批银元宝被发现后,老人第一时间联系了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到场后对器物进行了系统鉴定,确认这些银锭属于古代流通货币,具备一定的历史研究价值,按照相关规定与文物保护的原则,建议由专业机构妥善保管。 老人得知这一建议后,内心难以接受,在他的认知里,东西是在自家祖宅地基下找到的,理应归自己所有,面对劝说,老人提出了明确的诉求,希望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否则不愿配合移交。 这件事很快在当地传开,村民和网友对此各有看法。 有人站在老人的角度,觉得祖宅是家族世代居住的地方,地下挖出的财物理应归个人,老人想要补偿也合情理。 也有人认为,文物不是普通商品,它承载着地方历史与文化信息,不能只看市场价格,更要考虑公共价值。 两种观点争执不下,也让这件普通的民间发现,变成了一场关于法律、情理与文物保护的公共讨论。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文物保护相关法规明确,境内地下遗存的文物,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这一规定并非针对某个人,而是为了防止文物被私自交易、损毁或流失,保障历史信息能够完整留存。 民间在宅基地、自留地等区域发现文物,同样需要遵守这一原则,不能擅自藏匿、转卖。而对于主动上交文物的个人,相关部门会给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这既是对个人行为的认可,也是引导公众共同保护文物的方式。 老人的诉求看似极端,背后其实是普通民众对文物归属的认知偏差。在很多人的传统观念里,祖产范围内的东西都属于家族,很难理解地下文物的公共属性。 这种认知差,恰恰是普法与文物保护宣传需要补上的一课。文物的价值,从来不是单一的市场价格能衡量的,一枚银元宝不仅是旧时的货币,更能反映当时的经济制度、铸造工艺、商贸往来,对研究地方历史、民俗文化都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旦被私人藏匿或拆解,这些信息就会永久消失。 事件后续经过多方沟通与普法讲解,老人逐渐理解了文物保护的意义,也明白了相关法律规定,最终配合完成了文物移交工作。 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了老人相应奖励,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也照顾到了个人的合理感受。 这件事没有走向对立,反而成为一次生动的普法案例,让更多人明白,保护文物不是剥夺个人权益,而是让历史遗产惠及更多人。 其实类似的民间发现时有发生,有人在修房、种地时挖到古钱币、陶器、青铜器,每一次都会引发归谁所有、该不该上交的讨论。 这些讨论的核心,从来不是要不要尊重个人,而是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平衡个人情感与公共利益。 文物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它不属于某一个人,却能被所有人共享研究成果、展览价值,这正是文物保护的意义所在。 这件事也让我们思考,当我们在自家土地上挖到老物件时,到底该怎么做?是藏起来等着卖高价,还是主动上报让专业机构保护?是只看眼前的利益,还是看重历史文化的长远价值?如果你遇到这样的情况,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