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18岁小伙网购24支玩具枪被判无期徒刑,他在法庭上撕心裂肺对法官

成成来观天下 2026-02-23 09:35:40

2014年,四川18岁小伙网购24支玩具枪被判无期徒刑,他在法庭上撕心裂肺对法官咆哮:“请法官用我买的枪打死我,如果我死了,我就认罪!”   2015年4月30日,福建泉州的法庭里,法槌落下的瞬间,空气仿佛凝固了, 被告席上的刘大蔚,刚满19岁,来自四川达州。   这个初中没毕业就外出打工的少年,听到“无期徒刑”四个字时,突然从椅子上弹了起来,对着法官声嘶力竭地吼:“请用我买的枪打死我,如果我死了,我就认罪!” 话音落下,他的母亲当场昏厥,父亲木然地跪倒在地上,整个法庭陷入一片混乱。   这一幕成了当年最让人揪心的庭审瞬间,时间倒回2014年7月,刚满18岁的刘大蔚,花了3万多块,通过网络向台湾卖家网购了24支仿真枪。   他从小就喜欢玩具枪,梦想着参军,买这些枪只是为了收藏和玩真人CS,压根没觉得这是犯法的事。   可他不知道,这批枪在进入大陆时,被福建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截获了,经专业鉴定,24支枪形物里,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20支达到了当时的枪支认定标准,具有致伤力。   说白了,在法律层面,他买的不是玩具,是实打实的枪支,而且从台湾网购入境,属于走私行为,按照当时的司法解释,走私非火药动力枪支10支以上,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法定刑起步就是无期徒刑。   2015年4月,泉州中院一审以走私武器罪,判处他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刘大蔚不服上诉,同年8月,福建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结果,让刘大蔚的父母彻底崩溃。   他们开始了漫长的申诉之路,这一坚持,就是三年, 转机出现在2016年10月,福建高院主动作出再审决定,认为原判“量刑明显不当”。   2018年8月,案件在漳州中院再审开庭,当年12月,福建高院作出改判,将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7年3个月,并处罚金32000元。   2019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这份再审判决,法院给出的改判理由很明确,刘大蔚尚未实际取得枪支,枪支也没有流入社会,社会危害性较小,而且他作案时刚满18岁,是初犯。   从无期到7年3个月,5年时间,一场看似极端的案件,推动了司法的反思,刘大蔚的遭遇,让更多人开始关注枪支认定标准与普通人认知之间的差距。   他的那句咆哮,不是对法律的挑衅,而是一个少年对命运的绝望呐喊,幸运的是,这场呐喊,最终被听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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