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主要内容 一、核心定位(第二条)

红哥侃聊 2026-02-25 06:15:10

《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主要内容 一、核心定位(第二条) 本办法界定的是非违法但有风险的网络信息:除法定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信息外,可能诱导未成年人模仿危险/不良行为、产生极端情绪、养成不良嗜好的信息 。 二、四大类风险信息(核心分类) 1️⃣ 诱导不良行为的信息(第三条) - 性暗示、性挑逗、易产生性联想内容 - 网络暴力(嘲讽、贬低、歧视)、煽动对立冲突 - 诱导模仿危险动作(危险驾驶、攀爬、进入危险区) - 诱导非理性消费(充值、打赏、借贷)、沉迷网络 - 宣扬抽烟、饮酒、文身、暴饮暴食、滥用药物 - 不良网络用语(谐音梗、缩写、拆解字)、诱导作弊/逃学 2️⃣ 价值观负面信息(第四条) - 炫富拜金、奢靡享乐、“读书无用论” - 畸形审美、低俗恶俗、消极颓废、躺平摆烂 - 性别歧视、容貌焦虑、攀比虚荣 3️⃣ 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第五条) - 用未成年人摆拍不良剧情、恶搞、打造争议人设牟利 - 过度消费未成年人、恶意消费其隐私博取流量 4️⃣ 不当披露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第六条) - 未经监护人同意,展示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学习、生活、行踪等隐私 - 泄露姓名、住址、学校、照片、联系方式等可识别信息 三、平台与内容生产者义务(刚性要求) - 展示限制:不得在首页首屏、热搜、弹窗、榜单、推荐位等醒目位置呈现风险信息 - 算法与AI:建立安全机制,严禁向未成年人推送风险信息;未成年人专属产品全面禁止制作传播此类信息 - 提示标识:对风险信息显著标注提示,便于未成年人与家长识别 - 内容审核:建立分类审核、分级管理、投诉举报与快速处置机制 四、实施与监管 - 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 网信、教育、文旅、广电等八部门联合监管,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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