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不清了!”河南一男子,42年前花1400元买了一套“凶宅”,之后就一直把房子给母亲和妹妹住,而这一住就是几十年,如今,男子想收回房子,妹妹却一点也没有要还的意思,最终,兄妹为了房产的事闹上法庭。 1983年,河南,一张手写收据,1400块钱,买下一套"凶宅"42年后的今天,这张纸不见了,亲兄妹却在法庭上撕破了脸,那年头的张先生,日子过得紧巴巴,虽说在国营单位端着铁饭碗,可住的是啥。 集体宿舍,几个大老爷们挤一块儿,连个放私人物件的地儿都没有,所以当他听说街上有套60多平的房子要卖,心里那个痒啊,但这房子有个"硬伤"出过命案,搁别人,躲都来不及,可张先生不信这个邪,他算的是另一笔账。 原房主急着脱手,价格压得低,这不正是捡漏的好时候,问题是,1400块在1983年是什么概念,普通工人不吃不喝攒好几年,张先生那几个月,把能借的亲戚朋友全借遍了,压箱底的存款全掏空了,才换来那张买卖双方签字画押的收据。 那张纸,就是他全部的身家,如果故事到这儿就结束,那就是个励志剧本,可偏偏,母亲开口了"你妹妹还没成家,到处漂着,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在那个年代"长兄如父"不是一句空话。 张先生二话没说,把钥匙交了,连那张命根子一样的收据,也一并塞到了母亲手里,自己转身又回了那个转不开身的宿舍,这一让,就是几十年,亲戚朋友谁不夸,母亲逢人就念叨自己这个懂事的大儿子,张先生也觉得,这事儿做得值,做得体面。 可谁也没想到,这份"体面"底下,早就埋了一颗雷,当年压根没有"过户"这个概念,房子的土地使用证上,写的还是那个早就失联的原房主名字42年了,愣是没变过,这几十年里,妹妹可没闲着。 换电线、装防盗门、交水电费,一张张票据攒得整整齐齐,在她心里,这房子早就是她的了,她住了一辈子,她维护了一辈子,母亲走的时候也没说要还给谁,直到张先生退休,翻旧物的时候猛然惊醒:等等,这房子当年是我买的啊,那1400块钱,是我借遍了亲戚才凑齐的。 于是,哥哥要"收",妹妹要"守"这场仗,直接打到了调解席上,妹妹的反应比谁都激烈,她不光拿出了一摞子装修发票、维护凭证,还抛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愣住的说法,当年那1400块,有很大一部分是她在外面打工攒的。 这话一出,张先生脸都绿了,可问题是,他拿什么证明,那张收据呢跟着母亲一起,不知道去哪儿了,原房主是42年前的人,没手机没微信的年代,上哪儿找去,反观妹妹这边,证据链条清清楚楚:长期居住的事实,完整的缴费记录,装修维护的票据。 在法律面前,这些白纸黑字可比"当年我买的"这句话硬气多了。 1983年那个被所有人夸上天的"好大哥"到了的法庭上,可能就是一个"无法证明自己买过房"的陌生人,当年的让步有多体面,现在的处境就有多尴尬,一母同胞,为了几十平米的混凝土,撕得你死我活,有人说,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何苦呢。 可这话说得轻巧,你让张先生怎么想,当年是他掏空家底买的房,是他主动让出来的,结果现在连证明自己买过的资格都没有,你让妹妹怎么想,她在这房子里住了大半辈子,每一分钱的维护都是她出的,凭什么说收就收。 这场官司里,没有赢家,不管最后判给谁,这对兄妹的关系都回不去了,几十年的亲情,在一张消失的收据面前,碎得渣都不剩,说到底,这不只是房子的事儿,这是两个人对同一段历史的解释权之争,是情理和法理的死结,是被岁月和沉默双重背叛之后的愤怒总爆发。 1983年的那个决定,张先生大概做梦也没想到,会在42年后,把自己逼到这个份上。信息来源:小莉帮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