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 杨凤兰 被中国派往 坦桑尼亚 进行援建工作。但她却被坦桑尼亚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中国回应:“支持!” 杨凤兰七十年代抵达坦桑尼亚,加入坦赞铁路项目。这条铁路全长1860公里,旨在连接内陆资源与港口。她作为翻译,处理技术文件和现场协调。铁路建设涉及大量劳动力,她确保信息准确传递。项目于1976年完成,她返回国内,继续外贸工作,专注非洲业务。她处理货物出口和市场调研,积累供应链知识。 九十年代,杨凤兰再次前往坦桑尼亚创业。她开设餐馆,提供中式餐饮,吸引本地顾客。她的投资公司从事进出口中介,代理中国商品进入市场。她管理农场,生产胡椒并出口。这些生意让她在社区获得认可。她出任商会秘书长,后升副主席,组织商务活动,推动中坦合作。 从2000年起,杨凤兰参与象牙非法贸易。她与两名坦桑尼亚人合作,建立走私网络。他们收购象牙,通过港口运往亚洲。涉案象牙总量达1.889吨,价值数百万美元。走私持续14年,涉及数百头大象。她的公司用于掩盖交易,提供资金支持。警方2014年开始调查,收集证据链条。 2015年,杨凤兰被捕。搜查覆盖她的财产,未直接发现象牙,但缴获相关文件。审判从2015年底启动,历经多次开庭。检察官指控她领导犯罪集团。辩方质疑证据,申请保释被拒。案件拖延数年,国际组织提供情报支持。法院认定她组织走私活动。 2019年2月,法院判决杨凤兰犯组织犯罪罪,判处15年监禁。她与同伙缴纳巨额罚款,否则加刑。财产被没收,包括公司和农场。律师提出上诉,称判决存在问题。高院2021年审理,维持原判。她在狱中服刑。 中国外交部回应,支持坦桑尼亚依法处理。中国要求公民遵守当地法律,对非法贸易零容忍。此案体现国际野生动物保护共识。杨凤兰的判决成为打击走私的标志性事件。
